为他处的状况表示同情。 “上诉其间当然可以延期”,是正确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与CIS有争执可以有效诉讼,就可以。如果是与雇主或自己的律师有争执的诉讼应该不属于此列。即使与CIS打官司,明显必输之诉(因为本人或雇主或律师明显过失,Case的终结无可争辩),也很难获得的。 看起来他的Case的终结,是因为雇主和律师的什么过失,如果诉CIS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