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当然可以,是否顺利有可能取决于你是否在申请B签证的DS-156

来源: 2007-01-30 16:58:1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表格上=注明了你们的未婚配偶关系,如果没有注明,而在入境美国后很快结婚并提出申请,可能会被认为在申请B签证时隐瞒了你们的关系和入境的真实目的,这样就可能有麻烦。
最好办法是回国结婚后直接申请H4,如果美国这方面实在不能做得到,应该在抵达美国后经过一个合理的时间后再结婚,(通常至少应该在3个月以上),这样就是看起来比较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