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Handling 的 18 month rule,我违反了吗?

我是去年1月份拿到的 JOB OFFER。到今年7月份就有18个月了。

HR一直拖。今天(8月28号)去学校问,说两个星期前才开始第一步
的启动:
第一步。递给OHIO州一些资料(?)去弄 PREVAILING WAGE。。。
第二步。拿到州的东西后,再向劳工部申请 LC。(还没进行)
第三步。 I140申请。

我问我还能享受SPECIAL HANDLING吗。她说没问题。就是要用新
的 JOB ADVERTISEMENT。反正我们系还在招人。

我是不是被乎攸了?是不是我再也不能用 SPECIAL HANDLING了?

多谢好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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