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A公司的H1B从2005年10月开始生效,现有B公司愿意提供新的OFFER但是需要回国工作,现有以下二个问题 1:持B公司新的H1B的海外员工,工资是在美国支付还是在国内以人民币支付,如何报税? 2:我理解的H1B是美国公司雇佣的在美国本土工作的员工,其派遣到中国的员工是否根本就没有必要办理H1B,可是没有一个新的H1B,就不能往返美国了。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