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交通事故。现在,已经有行车记录仪了。很多事情可以用这个解决了。一般情况是,事故双方把对方的保险公司,对方的身份证明,车牌号码留下,然后,各走各的。如果,有纠纷,可以找警察笔录,然后,说清楚口供,以及相关证据。问警察要一个案件号码(reference number)以便今后查询。回家后,一并把这些情况包括警察的案件号码交个自己保险公司。
碰到流氓闹事,也是向警察要个reference number。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到警局要求投诉。警局会提供投诉步骤和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如果石沉大海,可以向自己选区的议员投诉,由议员出面。
如果,警察在执勤过程中出现你认为不规范的地方,首先是直接指出。这是敲山震虎。如果,还不听,直接提出,用手机录音录像,重复向当事警察询问原来的内容,要求警察重复原来说的话。在录音过程中直接要求对方提供他的上司联系方式,要求上司直接干预。警察在录音过程中会按法律程序提供协助。任何差错,警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顺便说一句,目前,伦敦警察已经配备了录音录像随身系统。其实,警察的任何处理都已经在监控范围内了。这一方面是对警察的保护,也是对当事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