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三年乃1944年,河南省扶沟县是日本和国民党的拉锯阶段,而乡下虽有共产党的活动,但很少,因为该县是黄泛区腹地之一,当年县城未被黄水淹没,乡下人逃水逃到县城的不少,除了在县城有产业或有富亲戚的,一般只得要饭, 包括小地主“大”富农,一直在县城当“贫民”。
抗战胜利后,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河南省分署(署长叫马杰,解放后先任河南省重工业厅厅长,后转任化工厅厅长, 文革非正常死亡)在西华扶沟等地开展机耕和播种,运来大批美国机械化设备。
机耕队只负责耕与播,谁来管理谁收获, 故滞留县城很多年的员无论贫下中农还是地主富农,很多都返乡整块地弄弄。
但土改并没有放过原先的地主富农,划分成份以发黄水前三年为基准,而采取的是与其他地方不同的以“解放前三年”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