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往事(271)
老蒙的枪被儿子偷了以后
我说,你在祈祷什么?他说,祈祷我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们站在庙门口抽烟,看山下万家灯火。
一
时隔多年,我再次遇见老蒙。
2015年的冬天,我休假回老家,闲着没事,去一个朋友的典当铺喝茶。我问他会收到什么样的东西?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他老练地洗茶,倒茶,回答得云淡风轻,像是对所有迫不得已的人都宽容大度,见怪不怪。他说一般都是黄金首饰,数码产品和手机,他基本上一眼就能断定真假,并很快地报价。
我说,会不会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明明是件好衣服却要说“光板没毛,破烂棉袄”,他笑了笑,说,没那么夸张,但意思差不多。我说,不来赎的咋处理?他说,处理的办法多得很,这个不怕。我说,那怕的是什么?他说,赃物,所以,得做出判断,谨慎为好,利润再大,也宁可不收。
我听得入迷,老蒙就推门走了进来,是那种县城里常见的中年人打扮:一件黑色的旧皮衣,灯草绒裤子,黑皮鞋,平头,腰上挂一大串钥匙。当然,我第一时间并没有认出是老蒙,他肯定也没认出我,他指了指门口,对我朋友说,50斤的土狗,要不要?我朝门口望去,一条黄色的大狗蹲在潮湿的地上,憨厚地望着老蒙。记忆像浮出海面的冰山,圆脸,说话有点大舌头,神态举止确定无疑,就是老蒙。
我朋友笑了笑说,狗不要。老蒙仿佛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他不紧不慢地说,我养了五年,早上刚上秤,50斤出头,你拉到农贸市场,毛狗都是20块一斤,我只要800块。我朋友起身递了一支烟给老蒙说,老蒙,都是朋友,我被狗咬过,怕狗。老蒙接过烟,点了点头,转身离开。狗见老蒙走出来,起身跟着他走了。
朋友坐下,笑了笑,往我杯子里添茶。我说,这狗不是赃物吧?他说,肯定不是,链子都没拴。我说,还有押狗的?他说,急用钱,当然,来这里的人都是急用钱,但押狗的,我算是第一次见。我问,如果真像他说的,那为什么他不直接拉去农贸市场卖了?朋友点了支烟说,他动了个小脑筋,拉到农贸市场,狗就被杀了,放我这里,我不可能杀他狗,当然,我不可能给他养狗,几百块钱的事,我不是慈善家。
我终于坐不住了,向朋友告辞,推门出去,寒风扑面而来,我想起刚才那一幕,心里一阵酸楚,我在西街看到了老蒙和他身后的狗,我大喊一声,蒙叔。
二
上个世纪90年代,我爸是县城桐梓煤矿的厂长。夜幕降临,他就在镜子前,往手上挤一大团摩丝,搓匀,往头发上抹。他是歌舞厅、夜总会的贵宾,呼朋引伴,主动买单,意气风发。
他也时常邀朋友来家里打牌喝酒,老蒙是我爸的朋友。
老蒙圆脸,乐呵呵的,说话有点大舌头,喝了酒话更是说不清,我的注意力总是集中在老蒙身上,趁着大人们笑话他时跟着笑。有次老蒙发现我也在偷笑他,朝我招手,让我过去,我战战兢兢走过去,他一把将我揽在怀里,满口酒气地对我说,小伙子,你也在笑我是不是?我感觉有点害怕又很不好意思,我说,我没有。赶紧挣脱出来。
其实我很喜欢老蒙,一是他喜欢让我给他买烟,七块一包的红塔山,他给我十块钱,剩下三块是我的跑路费。二是,尽管我爸告诉我他是监狱警察,有枪,专门管坏人,但我觉得他是个温柔而有趣的人。
我听他说过一个故事,有次他带一百多个犯人去茶山采茶,睡着了,醒来发现一个犯人跑了。那个年代,犯人跑了并不是一件大事,但这个犯人习武,身体素质非常好,他还是有点慌。逃犯母亲一听说后立马就哭了,跪在地上对老蒙说,叔叔(叔叔是当地特有称呼,跟年龄无关),求你不要开枪打他。老蒙一把将犯人老母亲扶起,说,我答应你。
后来在马场坪镇,他发现了逃犯,拔出枪穷追不舍,逃犯纵身跳下一个几米高的土坎,老蒙也跳了下去,用枪对准他。逃犯慌了,顺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准备殊死抗争,老蒙说,你妈让我不杀你,我答应她了,你把石头扔了,跟我回去。逃犯扔了石头,老蒙说,过来,背老子上去。老蒙用枪抵着逃犯的头,逃犯背着他上了坡,最终抓捕归案。
我们都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老蒙要让逃犯背他,老蒙喝了一口酒说,老子脚崴了,走不动路。
我对老蒙的枪保持极大的好奇。每次来我家,我都会偷偷打量他腰上有没有枪,有次大人们喝了酒,叫老蒙把“鸡腿”拿来看看。老蒙二话不说,解开枪套掏出枪,退了子弹递过来,大家轮流把玩,枪传到我手中,非常沉,我后来才知道这是“五四”式手枪。
关于这把枪,我有个深刻的记忆:99年春节前后的一个晚上,老蒙喝了酒来找我爸,俩人像约好了似的准备出门,我执意要和他们一起,我爸不允许,老蒙摸了摸我的头说,走吧,小伙子!我爸想了想答应了。我爸开着桑塔纳2000出了门,不一会儿,有两个女人上了车,虽然那时我还小,但我能感觉出这两个打扮时髦,身上有香水味的女人与我爸和老蒙的关系不一般。
老蒙在副驾驶座,按下车窗玻璃,朝外面吐痰。街上张灯结彩,年味儿十足,少年们成群结队,嘻嘻哈哈,耳边时而听到烟花爆破的声响。两个女人都抽烟,吞云吐雾,我夹在中间非常难受。车里放的是陈百强的《一生何求》,他们跟着一起哼唱,我觉得这首歌非常好听。
一个女人问,老蒙,你会弹这首歌吗?老蒙说,当然,改天我亲自给你演奏。桑塔纳招摇过市,那时我想,他们年轻,体面,拥有朋友和美好的未来,仿佛这个小城和时代都属于他们,这一生还有什么好追求的呢?
老蒙在一个商店买了矿泉水和饮料,车朝塔坡开去,这是一个烈士陵园兼风景区,老蒙决定带我们去放枪。车在盘山路上绕来绕去,车里的港台流行歌在耳畔环绕,我特别晕,用力憋着,差点吐了。终于停在一个坝子上,老蒙下车,蹲在路边哇哇吐了起来。几个人嫌弃地笑他,老蒙说,压不住,今天整多了。一个女人上前给他拍背,递给他矿泉水和纸巾。老蒙用水漱了漱口,说,走吧。
我们沿着石阶往塔的地方走,这是山的最高点。
台阶两旁是黑压压的森林,没有路灯,天上也没有月亮,眼睛适应了黑暗,周围逐渐变得明朗,仿佛皓月当空,我很清晰地看到每一步台阶的位置。我听到两个女人高跟鞋踩在石阶上以及她们嘻嘻哈哈,一惊一乍的声音。这里曾发生过杀人碎尸案,一般人不会深更半夜来这里。但我当时并不害怕,或许是因为老蒙是警察,有枪。我看到一个女人牵着我爸的手,他们以为在黑暗中我没发现。
到了塔下,俯瞰小城,1999年,为了迎接新千年的到来,让城市的夜景更加亮丽,政府统一在某些建筑外墙安装彩灯,每到夜晚,塑料管里的彩灯闪烁,像把萤火虫放在南瓜茎里一样。最亮的是县政府,公安局和供电局,我在找我家的位置,不确定在哪里。风在耳畔呼呼作响,大人们说的话被吹散,我听不太清楚,只见几个烟头发出很亮的光。
一个女人说,我听人说,千万不能在塔下照相。另一个女人说,为什么?那个女人回答,会被塔压住,一辈子翻不了身。老蒙正在给子弹上膛,他说,我就在塔下照过相,我从来不信这些。他吐了一口痰,接着“砰”的一声巨响,两个女人吓得叽哩哇啦,我也被吓了一大跳,老蒙正举着枪朝天鸣放。女人埋怨说,你要死啊,老蒙,打枪也不说一声。老蒙哈哈大笑。
老蒙把枪拿给我爸,说,来试试,枪口一定不能对着人!我爸谨慎拿过枪,走到一个开阔处,朝天鸣了三枪,把枪还给老蒙,老蒙要教两个女人开枪,女人不敢,老蒙说,来嘛,来嘛。老蒙握住女人拿枪的手,身体贴得紧紧的。砰砰两声枪响,女人恐惧而兴奋,又是一阵叽哩哇啦。两个女人都打了枪,老蒙说,小伙子,该你了。我看了看我爸,我爸说,去嘛。我走过去,拿过冰冷的枪,老蒙贴着我,握住我的手腕,我用了很大的力才抠动扳机,鞭炮爆炸般的巨响震耳欲聋,刺鼻的火药味钻进我鼻孔,我脑海一片空白。
回去的路上,我回味着刚才开枪的一瞬,像猪八戒吃人参果,痛快但没过瘾,老蒙呼呼睡着了,两个女人下了车,我爸对我说,回去什么都别说。
三
老蒙回过头,打量着我,一开始有点愣,接着眼睛像翻滚的潮水。我说,蒙叔,我是东东。
老蒙笑了,说,我刚不敢确认,你长那么大了,小伙子。
老蒙说,去我家坐坐。我说,还住原来监狱宿舍吗?老蒙说,那房子卖了,现在在粮油厂这边。我抬头看到不远处有家咖啡馆,我说,你忙不忙?老蒙说,也不是很忙。我说,我们去喝杯咖啡。老蒙想了想说,好。
我们去了咖啡馆,空调开得暖和,我要了两杯咖啡,老蒙往里面加了糖,像喝酒一样啜饮,狗趴在地板上舒展身体。
我说,叔,你还好吧?老蒙点了点头说,我还好。我说,狗那么乖,怎舍得卖了?老蒙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阿姨身体不太好,我这边工资还没接到,有时候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小伙子你不要笑话我。我说,哪会呢。
老蒙说起了他的生活,关于那支枪的另一个故事,当然,这些事当年在县城传得沸沸扬扬,我爸也给我说过,用一种很遗憾很伤感的语气。
老蒙有个儿子,比我大两岁,叫小龙,尽管老蒙和我爸关系很近,但我和小龙非常陌生,初二那年,有次放学在一个巷子里,几个社会青年拦住了我的去路,被拦住的还有两个人,一个好像被打了,忍不住抹眼泪,另一个拿起脱下来的鞋,证明鞋里没有藏钱。
我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青年就封了我的领,我不依,两个人准备打我,被推搡时,我看到了小龙,他靠在墙上,嘴里叼着一支烟,他走过来,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死死地抵在墙上,力气很大,我没有反抗的勇气,但我依然用不服输的眼神盯着他,突然,他松了手,他好像认出了我。一丝愧疚和尴尬从他眼里一闪而过,他像泄了气的皮球,转过身,对他的同伴说,走。
这是我对小龙最深刻的记忆。
老蒙离婚早,小龙和他妈去了南方,14岁时又回到县城,不学无术,与社会青年厮混,他亏欠小龙,试着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是暴力只能带来反抗,他拿他无法。
16岁的小龙成了县城里有名的混混,有天他和人发生争执,被人砍了一刀,去医院缝了针,二话没说,就去了老蒙那里,老蒙头晚喝醉了,正在睡觉。小龙偷走了他的枪,转身出门,傍晚,小城西街传来一声枪响,那个砍伤他的人当场被爆头。
老蒙说起这些事的时候,眼神是痛苦的,他说,我上个月去看他,还有八年,出来他就快四十了。
这个事发生后,老蒙的工作自然丢了,儿子死缓减到无期,至少要坐二十年的牢。老蒙说,一开始我恨他,但后面我恨我自己。
老蒙的前妻去年检查出癌症,老蒙说,无依无靠,我不可能不管,这么多年,我做过很多事,包过工程,跑过运输,在饭馆掌过勺,起起落落,存不住钱,时代变化太快。
我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自从老蒙丢了工作后,他就像消失了一样,我很少从我爸的口中听到他的消息,我问过几次,我爸说,我也很久没和他联系了。
2000年后,我爸的煤厂慢慢不景气,他转了厂,陆续做过一些事,也在家闲过一段日子,他的头发开始变白,我再没见他把摩丝往头上抹的情形,长大的过程里,我总记得他焦头烂额地抽烟,为钱的事情和我妈争执,和电话里的人争吵。时代不仅变化太快,也向这代人毫不客气地降临苦难和不安,老蒙和我爸仿佛是一瞬间衰老的。
老蒙说,我在给一个朋友看茶山,每年有四万块钱,老蒙伸出右手,弯着大拇指,比出四个手指。
我说,蒙叔,以前我听说你弹吉他,你现在还在弹吗?
老蒙笑了笑说,指法忘记了,早就没弹了。我说,没事还是弹起来,丢了可惜。
老蒙的狗在哼,我说,它怎么了,老蒙说,它想拉屎,我要带它去拉屎。
和老蒙分别,我特意留了他的微信,他的微信名叫“品味人生”,头像是他的狗。我说,蒙叔,下次我还要来找你,他说,没问题,我带你去钓鱼,你喜不喜欢?我说,喜欢。
我掏出1000块钱递给他,他死活不要,推搡过程中,狗哼哼唧唧,不安地看着我们。我说,借的,你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还。他还是不要,我说,你当我是你的朋友好不好?老蒙。他愣了,说,好。他接过钱,带着狗出了门。
四
第二天我回贵阳了。我没在微信上给老蒙说,我怕他因为钱的事有什么想法。
过了一段时间,他在微信上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回贵阳了,他说,我给你整了点明前茶,给你寄过来怎样?我说,不用,你放着,我过段时间回来,谢谢蒙叔。他说,你叫我老蒙吧,舒服点。
又过了个把月,我回家,我听我妈说起老蒙的前妻,子宫癌,在家调养,其实话说回来,就是在家等死。我买了些牛奶水果,又给老蒙买了条烟前去探望。
这些年,县城翻天覆地地变化,老蒙家住粮油厂附近,县城仅剩的一小片老城区,像是被遗忘在九十年代。三楼,两室一厅,屋里一股中药味,家具摆设也停留在上个世纪。老蒙的前妻身体消瘦,面容苍白,但明显收拾了一番,她朝我友好地微笑。
老蒙在厨房砍鸡,开心地说,在乡下捉的土鸡,炒辣子鸡可以不?我说,当然可以。
她妻子给我泡了茶,过去帮着他做点事,老蒙说,你去休息。但她没停下手中的活,估计是和我在一起也没什么话讲。
我起身打量客厅摆放的照片,一张是老蒙年轻时留着八字胡,穿着白衬衣背着手站在塔下,一张是他儿子小龙,四五岁模样,笑得腼腆,在院子里攀着一枝花。
墙角放着一把吉他,我拿过,发现箱体有点破裂,但琴弦应该是新的,我试着弹奏,发现音差不多是准的,老蒙一定在弹琴的。老蒙转过头说,我知道你一直都在弹吉他,弹来听听。不知道为什么,我脑海里一下子就想到了伍佰的《梦的河流》,我边弹边唱:
在梦的河流
遇见了我
拖长的身影
憔悴面容
随着涛涛的河水
一步一步向前走
眨眼已是好几个秋
……
你是梦吗朋友
是真的吗朋友
慢慢变成漩涡
那汹涌的转动
那滚烫的水流
慢慢变成余火
……
我唱得投入,情绪如河水奔流而来,我没感到半分拘谨。饭菜上桌,我说,等我出去买点酒,老蒙赶紧说,不用不用,我自己打的粮食酒,喝了不打脑壳(不上头)。
老蒙的妻子简单吃了点就出去了,像是要给我们腾出空间。
我和老蒙对酌,老蒙突然从内包里掏出一团钱握在我手里,说,上次借的,如数归还,感谢你朋友。我没接,说,不急。老蒙说,有借有还,这是规矩。
我收下钱,沉默的片刻,老蒙突然热泪盈眶地说,其实这么多年,我时刻都会想起你爸,他是个好人,你也是个好小伙。我说,老蒙,你也是个好人。
我突然问,狗呢?老蒙说,死了。我说,老蒙,你是不是把它卖了,你不要骗我。老蒙沉默了一会儿,说,是的。我问,是为了还我的钱吗?他不说话,我说,老蒙,你这样做我心里很难过。老蒙说,狗不及人重要,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心里也很难过。
我就这样和老蒙成了朋友,每次回来,我都会去看看他,和他喝点酒,有次,他骑一辆破摩托带我去钓鱼,他极有耐心地教我怎么放竿,怎么根据漂的浮沉断定鱼的大小,怎么在一瞬间将鱼挂钩,怎么和大鱼周旋。
夜色降临,他扎起帐篷,淘米做饭,不要我做任何事。不一会儿,柴火跳跃,油锅滋啦,满天星斗洒落头顶,我被这美妙的夜深深感动,仿佛以某种卑微虔诚的存在,同晚风,夏虫,星斗融入无穷的浩瀚,坦然得能接受世间的任何悲欢。
五
老蒙前妻过世时,他没告诉我,后来我回去,才听我妈说。我们在咖啡馆喝茶,我们曾在这里喝咖啡,那时他准备卖狗为他妻子买药,两年后,他失去了两者。
我说,应该告诉我一声。他摆摆手说,不必,简单点不麻烦人,她走了对她也是解脱。
我问老蒙这么多年一直单着?老蒙说不是,一个男人哪里少得了女人啊,我笑了笑说,那是。老蒙说,断断续续的,都好不长,毕竟现在无职无业,人家也不会死心塌地跟你。
我想起多年前我们在塔坡放枪那个晚上,那个递给他水和纸巾的女人现在怎样?她一定和老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而那也可能是老蒙一辈子最风光的时刻,年轻英俊,会弹吉他,是监狱的抓捕能手,把子弹射向夜空。
老蒙说,我在茶山遇到过一个女人,她是云南人,带着一个两三岁的娃娃,采茶的时候,娃娃就在一旁跟着,寸步不离,瞌睡来了她就背着他睡,她话不多,动作利索,活儿干得好,据说她老公是贵州人,死了,她就带娃娃四处打工。我感觉她可怜,忍不住对她好一点,后来,她和我好了,我想,她要是不嫌弃我,我是愿意娶她的。
我们在茶场度过了美好的半年,我们一起干活,做饭,带娃娃,有时她会唱起她们那儿的民歌,在雾蒙蒙的茶丛中,她的歌声婉转又悲伤,我喊她的名字,她远远地回应我,又开始唱,这歌声让我觉得特别幸福,听着听着就忍不住掉下眼泪了。真的,我前妻死我都没哭过。
我问,后来呢?老蒙说,后来我晓得我前妻得病了,我以前亏欠她和小龙太多,我不可能不管她。我把情况告诉了这个女人,她说她非常理解我,我当时有两万块钱,我觉得我很亏欠她,我拿了一万给她,她接过,带着娃娃走了。过了几天,我在枕头下发现了那一万块钱,她偷偷放那里,没要我的。
我又哭了一场,这是我第二次为女人而哭,我觉得我失去了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两万块给我前妻治病,很快就没了,只有喝中药,你遇到我那天,我恰好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打不起主意了,只有卖狗。
我去过老蒙工作的茶山,一所木房子,有床,炊具,柴米油盐,老蒙的工作就是守在那里,除草施肥,修剪养蓬,组织采茶,我去的时候正是清明前后,七八个农妇在茶丛中麻利地采茶。我们坐在田垄上抽烟,老蒙说,这个场景我似曾相识,以前,我们监狱有一片茶山,我们就带着几百个犯人采茶,别看都是男犯,干起活来一点都不比女人差。我却想到那个云南女人,她一定长着一张恬静的脸,在茶丛里唱着忧伤的曲调,老蒙眺望她,喊她的名字,女人回头答应,声音温柔地回荡在山谷,老蒙就跌进了爱情的河里。
中午时分,老蒙对农妇们说,都加把劲儿,一会儿我去给你们弄点好吃的。他骑着破摩托出了门,一个小时后提着一大团猪大肠回来。
他说,喊镇上的朋友留的,黄焖猪大肠,味道巴适得很。他不厌其烦地清洗猪大肠,这种耐心是中年人的宝贵品质,他们经历起起落落,更懂得慢工出细活的智慧,又蒸了一大锅米饭,天暗下来,他朝山上喊:收活路了(收工)!
女人们回来了,讨论今天的收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两个女人帮着老蒙洗菜。不一会儿,高压锅噗呲作响,猪大肠的特有的气味钻进鼻孔,挑逗着人们的食欲,女人们热情,客气,大大咧咧。老蒙把一个塑料壶递给一个女人,让她倒酒。有个稍微年轻的女人说,我怕我喝醉。马上有人打趣说,喝醉了就和老蒙睡。老蒙笑了笑对她们说,我这个朋友在省城当警察哦,你们耍流氓抓你们去关起。七八个人的眼光齐刷刷落在我身上,我说,都是江湖儿女,随意点。
每个女人都喝酒,饭量也很大,嘻嘻哈哈拿老蒙打趣,老蒙一张嘴,加上有点大舌头,自然是说不过她们,气氛热烈欢快。酒足饭饱,女人们帮老蒙收拾屋子,三下五除二就弄干净了,她们都是寨子里的女人,作别后,打开手电筒走进苍茫的夜色里。
老蒙说,我休息一下。躺在床上,呼噜声立马响起。我坐在门口抽烟,听到山谷里有一种清脆而幽怨的鸟叫,我不确定是杜鹃还是夜莺。我曾给我妈形容过这种鸟叫声,我妈说这种鸟叫“拐拐杨”,听到它的叫声会发生不好的事。
不一会儿老蒙就醒了,我说,我骑车载你吧,老蒙说好。我骑着老蒙的破摩托在乡村公路上穿行,天黑透了,照明灯艰难地刺破几米远的黑夜,我骑得很慢,问,会不会遇到交警?老蒙说,不会。快到县城的时候,一道极明亮的闪电划过夜空,世界瞬间变成了白昼,又瞬间熄灭,几秒钟后,雷声大作,老蒙说,大雨来了。我们决定把车停在路边一个废弃的寺庙,等雨停了再走。
车刚停好,大雨如注,老蒙说,菩萨保佑。我说,很多年前,我来这里烧过香,老蒙说,我也是,还有你爸爸。他点了三支烟,作揖,把烟放在破旧的神像前,口中念念有词。我说,你在祈祷什么?他说,祈祷我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们站在庙门口抽烟,看山下万家灯火。
二十年前,我和老蒙也曾在黑暗中俯瞰过城市。震耳欲聋的枪声,刺鼻的火药味,以及老蒙身上的酒气,往事历历在目。我说,老蒙,时间真快啊,二十年呼啸而过。老蒙说,是啊,我还记得,我们去塔坡放枪。
雨停了,我们回了家。
六
2019年的夏天,我和老蒙去监狱看他儿子小龙。
听说小龙生了场大病,正在办保外就医的事。透过隔音玻璃,小龙提着盐水瓶轻飘飘地走了过来。老蒙拿起电话,半天说不出话。
小龙看了看我,老蒙说,徐叔叔儿子你还记得不?小龙朝我点了点头,嘴边露出一丝疲倦的笑。
老蒙说,我正在给你办手续,出来我们慢慢医。
小龙像是说了些什么,老蒙打断他说,不要乱说话,老子几十岁了都还没想到死,你说这些做什么?
小龙没说话,老蒙接着说,好好的,十多年都过去了,我等你出来。
老蒙的语气像是恳请,小龙把目光看向别处,眼神空洞麻木。他突然看向我,嘴巴动了动。老蒙把电话拿给我,我放在耳朵边,我听到他说,我爸给我写信,说你对他很好,谢谢你,东东。我说,蒙叔对我也很好。小龙说,请你转告他,好好活着,下辈子如果有机会,我再做他儿。说完,挂了电话,提着盐水瓶,转身走了。
回去的路上,我把小龙的话告诉了老蒙,老蒙突然失声痛哭,不停地用粗糙的手抹眼泪。
我告诉老蒙,接小龙的时候告诉我。但老蒙没有,保外就医手续办下来后,老蒙骑着破摩托来接他,监狱怕路上出问题,派了一辆救护车送小龙,老蒙骑着破摩托在前面带路。
那段时间工作太忙,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回老家了,我在微信上问老蒙小龙的情况,老蒙说,在吃中药,我偶尔带他到茶山,这里空气好,适合疗养。
老蒙突然问我,你觉得拍短视频怎样?他接着说,我在软件上看到有人弹吉他唱歌,叫什么郫县鲍勃•迪伦,我觉得唱得很一般,我也想试试。
我非常赞同,回去的时候,买了一把木吉他送给他,他非常高兴。老蒙注册了个号,名字叫“大舌头老蒙”,我说,你这网名真是豁出去了,老蒙说,我觉得这样更准确。
老蒙买了身行头,把自己打扮成西部牛仔的模样,他背着吉他唱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歌,大舌头的咬字,嘶哑的嗓音,独特粗糙的气质,慢慢地,他有了点人气,得到些零零碎碎的打赏。
但我知道,这离赚钱给儿子治病的目标远远不够。老蒙在茶山时,小龙大多时候在家里,有次我去见他,我俩坐着抽烟,我说,还是要有信心,蒙叔一点都没放弃你。他很平静地说,我的病我知道,能陪他一天是一天,要不然我早就自杀了。我点点头,找不到半句宽慰的话。
他是尿毒症,排不出尿,需要透析,高昂的透析费将老蒙拒之门外,所以他极少喝水。
我对老蒙说,老蒙,我去年刚买了房子,手上没什么闲钱,只能借三万块给你。老蒙握住我的手,哭了,那是我第二次见他哭,他非常坚定地说,心意领了,我自己想办法。我拗不过他,只好作罢。
我没想过,这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老蒙。
接到我爸电话的时候,已是半夜,我爸很平静地说,你蒙叔车祸死了。我说,我知道了。
开车回去的路上,所有关于那个老蒙的记忆像电影般浮现在我脑海,我嚎啕大哭。
葬礼上,几个老蒙年轻时的朋友,还有茶山上几个采茶的农妇,我们大半年前见过。老蒙的遗照是一张他着警服的照片,笑容明媚,英姿飒爽,时间让他停留在二十出头,永远年轻。
小龙的肚子胀得像个西瓜,他在前两天被老蒙送进县医院透析。
我爸把我拉到一边,悄声对我说,摩托车坠入山谷,我问,他喝酒了吗?他说,没有,他生前买了一份人生意外险。我问,留下遗书了吗?我爸说,我们找了,没有。
凭我的推断和对老蒙的了解,我大概明白老蒙为给儿子治病想的是什么办法,但他怕露出一丁点破绽,连一个告别也不敢有。
丧事从简,大家听从我的建议。我们去医院看了小龙,他费力地睁开眼,大家都没说话,我能感到,他的目光在寻找,他没看到老蒙。我坐在他床边,把头凑到他耳朵边说,蒙叔走了。他闭上眼,点了点头,眼泪滚落下来。然后,全身开始抽搐,有人叫来了医生,小龙开始抢救。
蒙小龙是第二天走的,紧随着他爸的脚步,他曾说,能陪老蒙一天是一天,老蒙不在了,想必他活着也没什么意义。我并没有感到特别难过,这样,也许也是一种解脱,也许在一个没有病痛和苦难的地方,他们如愿以偿,能好好做一对父子。
我本打算将俩人的骨灰下葬在茶山,当然,这不符合规定。最后,找了一块面朝茶山的墓地,父子俩永远安息。
某一天,我突然想起了老蒙,他分享的最后一个短视频是他去世前两天拍的,还是那身牛仔装扮,只不过没用我给他买的吉他,而是他家里那把破吉他。
他笑呵呵地对着镜头说,这首歌呢,送给我生命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朋友。他拨动琴弦,开口唱:
在梦的河流
遇见了我
拖长的身影
憔悴面容
随着涛涛的河水
一步一步向前走
眨眼已是好几个秋
……
你是梦吗朋友
是真的吗朋友
慢慢变成漩涡
那汹涌的转动
那滚烫的水流
慢慢变成余火
……
一开始,他保持一种欢快而真诚的唱腔,到副歌部分,情绪明显变得伤感,失控,断断续续,几度抽泣。一曲完,他走上前,按下手机结束键,在那个瞬间,我看到他眼里的泪,像一汪湖水澎湃汹涌。
在梦的河流,我没有痛苦和悲伤,甚至不承担影子的重量。记忆变成一朵云,在洁净的天空中伴我顺流而去,我知道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在时间的某个维度,我一定会与老蒙再见。
作者:丫头的徐先生,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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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东西一去不复返了」
这是《人物》以阅读和书单分享为主题的栏目Read me,每一期将会有一位「读书人」在这里谈论书籍、阅读以及他的生活。第3期我们邀请到的「读书人」是诗人翟永明,她也是成都白夜酒吧的主人。23年前,她想做一件「不用上班又能养活自己的事」,于是开了这个后来成为成都「文化客厅」的酒吧。她与我们聊了聊她的阅读,她的生活,以及她作为诗人和酒吧主人所见证的时代变化。
以下是她的讲述——
文|三三
编辑|沈时
设计|田伟
白夜
我和白夜的故事,要从有一天在玉林西路迸发出来的灵感开始说起。1998年的一天上午,我路过离家很近的玉林西路,在路口一家未开门的服装店门口,看到一则招租广告。我大约只考虑了一分钟,就从卷帘门上揭下来了这则广告。对于我来说,一个自由、散漫、无拘无束,能挣点生活费又不影响写作的职业是我一直向往的,「白夜」就这样呼之即出。
80年代中期,我就离开我们单位了嘛(编者注:翟永明毕业后曾在一家物理研究所就职),所以我的生活状态就是一直动荡的,反正各种找工作啊,打零工啊,这去干一下,那去干一下,后来又去了美国,然后又从美国回来,反正都是很临时性地做一些工作。后来有点厌倦去找工作,人家没有编制,不能要你,或者去了以后就坐在办公室,一步也不能走,我就厌倦这个生活了,我觉得开一个酒吧,哪怕很小,你自己是自由的呀,你想干嘛干嘛,就这么很简单的一个目的。
没有工作,开一个酒吧真的叫混饭吃,也没把它当成我的事业。我要写作,必须要解决生活的问题,所以目的很简单,就是挣生活费。一位北京的朋友,听说我开了酒吧,急得给我打电话,你一诗人,还敢开酒吧?没听说某某某开酒吧,当晚就被朋友把存酒喝光,第二天关张了吗?我一笑,没听说,听说了也不怕。到现在白夜没倒闭,说明成都的朋友正直,仗义得很。
八十年代,诗人从来诗酒不分家,诗友遍天下。那时我在单位有一单间宿舍。那时很多人家里好几人挤一间房呢。于是,朋友常来我这聚会,不客气地把我家当茶馆、客厅,锁都给我弄坏了。常常我下班,家里已坐满了人。这种事,现在年轻人听了只会咋舌。
九十年代,生活悄然变化,去别人家不那么方便了。公共空间悄然兴起,白夜算应运而生。从此,诗人们开始到白夜来,呼朋唤友。流水席一字排开,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一两点,不时有人加入进来。酒桌接龙似的,越接越长。现在什么乌镇、安仁的长街宴,都是事先安排好,不像白夜的长街酒,是即兴的、随机的。通常,从一张桌子开始,不断有朋友加入,朋友的朋友再叫上别的朋友,最后,早已分不清谁是谁的朋友。有几次,人呼啦啦地走光了,吧员愣在那儿,也没找到谁是买单的人。
音乐跟酒吧是天然地可以结合在一块,酒吧肯定是需要音乐,但酒吧不需要文学,等于我就是愣给酒吧跟文学弄到一块了。
九十年代的诗人、艺术家,更像五六十年代的西方嬉皮士,反叛、散漫、粗野、疏狂,借酒浇愁,或借酒撒野、撒娇,对抗外面时代和世界的汹涌变化。
诗人马松是一个不愿回家的人。他最怕的,是深夜与众朋友分手。当时,白夜的吧台旁有一根柱子,马松即便在醉得不省人事时,也知道从这儿经过时,一把抱住它。任别人怎样推拉,也绝不松手。后来这根柱子被拆掉了,马松改为抓住白夜的门框不放。更多的时候,马松抓住出租车门不放,别的朋友,根本无法把他塞进车里。
一次我好不容易与另一位朋友一起,把醉得一塌糊涂的马松,塞进出租车中。不到半小时,马松坐着出租车,又回来了。我正在锁白夜大门,见状,马松好不惆怅,不断地问:「都走了?」然后,不听我的劝阻,摇晃着,走向下一辆出租车。我知道那不是回家的路,而是另一酒吧的方向。
辨别马松是否已醉,很容易。当他说话已含糊不清,伸出一只手指,指向席间某个人时,差不多就可以认定他,已经「快了」。半醉半醒时的境界,是马松独享的。到白夜来的诗人中,只有他,保持了李白式的写作方式。很多次突发诗兴,叫吧员拿来纸笔,就着烛光,开始写下一些「骑在菩萨肩上飞跑」的诗句。
在没有白夜之前,成都的诗人也是要去酒吧、去夜总会的。只是,如果没有白夜,成都的诗人在酒吧就仅仅是喝酒而已,跟诗人和诗歌都没有关系。有了白夜之后,成都的诗人才开始在酒吧朗诵起自己的诗歌。在大家都忙着挣钱,很少有诗人能出诗集的90年代、千禧年,这里成了安放诗歌最稳妥的地方。

现实与超现实
为防止亏损,我想了一些自认为很「牛」的点子:比如在六十平方米的酒吧里塞进一个书店,还增加了一个卖首饰的柜台。
我自己前往熟悉的出版社,挑选了一大堆书。当时刚好出版《大师和玛格丽特》,这让人耳目一新,我一下买了50本。残酷的现实是,当年成都整个加起来能买《大师和玛格丽特》的人不超过三十个。后来才知道,现在人家大书店,一本书都不会要10本,都是囤四五本。我就不知道嘛,不会做生意,你看现在过了多少年了,最多卖出去20本。我家里面也还有,酒吧还有,很多(笑)。
90年代的时候,整个社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80年代的生活状态消失了。另外就是年轻人还没成长起来,从整个社会的文化形态来讲,处于一种青黄不接的、过渡性的状态。那个时候书店开不下去,没有多少人要读书。人们渴望通过创业、自谋生路来到达一种自由的生活状态。我身边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几乎全都或多或少地卷进去了。
《大师和玛格丽特》里面幻想的那部分我比较喜欢,女主人公飞过莫斯科上空,有时候我在想,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飞毯的意象有点关系,超现实和现实那根界限拿捏得特别好。作者写了很多年,当年没有发表的可能,里面充满了幽默感,但反映很残酷的现实。
其实,阅读本身对我来说也是这样。阅读完全是一个超现实,我每天生活在其中的是一个现实,一读书就感觉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里。我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上课,放学,手上都拿着书。回到家门口了——我们是一个院子,很长的一个通道——我都不愿意回家,就在门口在那看看看。因为一回家就各种各样的事情,我就觉得好像一下掉入一个现实的很不喜欢的状态。
现在这种情况,就是书特别多的情况下,你会有选择性地读。有的时候有一些书,比如说我读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觉得就是比较一般,就没有再往下读的兴趣。我年轻的时候、小的时候,跟现在就完全完全不一样,那是一个很贫瘠的阅读的时代。任何一个破书,完全没有意思的书,只要是文字的都会从头读到尾,因为太难找了。而且又正是求知欲比较旺盛的时候,所以就如饥似渴的。
最早读的都是一些神话、童话,就这种小孩看的书,慢慢地开始读一些经典。印象比较深的是初中的时候,班上的同学,还有学校的同学之间传看一些西方的经典名著,都是私下悄悄地传看。《红与黑》啊,《红楼梦》啊,差不多都是那个时候读的。
后来到了80年代,已经开放了嘛,那么就可能会有一些新书,但是你买不到,所以那个时候非常流行抄。我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读过很多诗,有很多都是抄的。因为过去在我们应该读很多书的时候没有机会去读这些书,到后来我们可以读到大量的书的时候,完全是补课,而且叫恶补。其实我们那代人都是恶补了,差不多都是集中在80年代那十年中间,我们在恶补西方现代文学或者西方现代电影、西方现代艺术、西方现代音乐、西方现代戏剧。那是浓缩的十年。

《简·爱》
年轻时读过的书中,《简·爱》对我有一个特别大的影响。这个书后来我在不同的时期都重新读过。可能我的女性意识最早的源头就是从这本书里面来的。这个书对我有一种震动,在这个之前,我从来没有思考过性别问题,读了这本书我才感觉到有一个女性问题。反正我印象很深。
我最早读的《简·爱》是没头没尾的,因为被人反复地借阅。其实我们那个时候很多书是这样的,都是没头没尾的,都是后来这个书正式引进中国,我们才去补看了头和尾的。简·爱对她的爱人罗彻斯特说的那一段话,对我来说确实震动很大。
那段话是,「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么?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
还有女主人公的性格和她对男女之间关系的看法,可能都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的——以前读了很多爱情故事,它没有涉及这些。
当然并不只是《简·爱》这本书,它是一个开头,它导致我对女性问题开始比较敏感。后来在读别的书的时候,我会更多地去思考这些问题。我会发现,这个社会对女性的要求跟男性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去读这些书,可能我不一定会去观察这个社会对于女性的态度,或者不会去考虑到男女之间的差别。
比如我在我们单位,我比较多地跟单位之外的一些人接触,其实都是后来的成都的那些艺术家啊,摄影师啊,跟他们来往比较多。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是没有什么电话、手机、微信,啥都没有,别人要来找你的时候,只能到你单位来找你。经常有男的来找你,然后我们单位的人就这个流言蜚语啊,说你各种难听的,这种东西就特别的多。反正我就觉得同样的情况,男生就不会有这个遭遇,但是如果你是女生,他就觉得你很有问题。
女性一直在一种不公平的状态里面。我觉得很多80年代的知识分子男性,他们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真的不是很了解,而且不是很关心。我后来发现很多男作家,他们真的都是自己有很多强烈的男性话语的惯性思维,但他们自己没觉得。他们不觉得,但是一旦遇到某个问题的时候,他会立马就站在对立的一面。比如说觉得你们已经够可以的了,你们还要干嘛啊?但实际上,他完全没有从一个整体的方面来看,比如他看到,你这些女作家已经都很好了,还要干嘛,但是问题在于,这个性别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你不能拿个人的社会状态来谈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无可奈何花落去」
烟、酒、热夜、陪朋友聊天、一夜劲舞到天明,这样的日子,我过了十年。诗人朱成说「灯芯子捻得太粗了」,通俗的话就是,透支了。十几年后,终于落下胃病。当年别人一举酒杯,我早一饮而尽;现在别人一举酒杯,我落荒而逃。
你问我现在的生活状态?无可奈何花落去呗。
老白夜开张十年后,搬家到宽窄巷子,有人评论我,酒残志坚,更多精力用在了办活动上。事实上,一代诗人都喝残了。我们那一代诗人,后来大部分也都成家了,成家立业了,那你也得考虑家庭啊,生活啊,可能最后就还是回归社会呗,就找一份工作啊这样。
马松是没怎么变的一个,现在也还经常喝醉。但是他从90年代开始就在当书商了,他一直做书,做得还挺好的。他非常有意思,后来随着年龄大了以后,他做了很多养生书,所以他说他也开始养生了,我就难以想象他养生。
当年在白夜「轰饮」的李亚伟老师也还是到处漂泊的感觉,他到现在为止还是爱到处东跑西跑的,一会在这儿,一会在那儿。他比我好多了,他根本不用管他那个香积厨,因为他弟弟他们在帮他打理,他可能基本上就没怎么管。
开张的头几年是白夜短暂的辉煌时期,后来再也没出现过。以至于何多苓常常在后来生意萧索时、喝多酒之后,一次次念叨——那时候,出租车都在白夜的门口排队呢。
在中国,几年的变化可以抵得上别的地方几十年的变化。90年代是变化的起点,后来越来越变化。白夜也从一个时尚的酒吧,逐渐过渡成一个过时的、让人怀旧的老酒吧。我的第一轮老顾客,包括我最好的朋友,基本上都不来了。许多人在这些年中变成了成功人士。有一天,一位朋友语重心长地对我讲 :「我很想带朋友到你这儿来,但白夜现在不太适合那些人。」我知道,「那些人」就是社会精英、财富榜上的名人,这个时代的成功人士。
其实诗人的变化不是太大,因为在这个时代诗人就是无用的嘛,如果一直在写作,那么他们整个状况都是比较恒定。但是艺术家就不一样,有时候资本需要艺术作为背书,艺术品的价值不光在艺术价值,还在它的商业价值上。很多成功艺术家在外表上可能跟成功商人差不多。90年代开白夜的时候,基本上艺术家和作家大家都在一块玩,但现在好像比较少了,还是作家跟作家玩,艺术家跟艺术家玩,因为生活状态、各个方面都不一样了。
白夜也算是自成一个小世界,我在自己打造出来的这个角落里面,有种躲进角落成一统的感觉。在酒吧里,我的角色就是大伙的朋友。因为我那个地特别小,来的大部分都是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像在一个客厅里面。本来也比较小,你自己朋友来了以后,外人也没地坐。最后反倒可能是一个弊病,外面的人觉得这个地方太圈子化了,不能融进来,所以其实跟生意完全背道而驰,真正的生意应该是,接纳各种各样的人嘛。
白夜门口,我有时听见有人站在招牌下,打手机:「我现在正在旁边的黑夜酒吧……」,或是「我正在白日酒吧……」。于没有文学情结的普通酒客,「白夜」,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所以后来我们经营也挺艰难的,勉强维持。别人觉得我太个人化了,有的时候做一些活动,请法国诗人朗诵,或者做先锋电影的影展,都是外人不感兴趣,自己圈子里喜欢。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又开始卖文为生,给别人写专栏,那段时间就是生意特别差嘛,生活有点维持不下去了。我跟我朋友坐在那儿,看着那些外面的人走来走去,没有人进酒吧来。但专栏作者是廉价劳动力,真的。
搬到宽窄巷子后前几年都很差,后来突然一下宽窄巷子就变成网红打卡景点了。好不容易前一段时间好一点,疫情又来了。据说还要涨房租,所以说我现在打算搬走了。玉林西路那个小小的酒吧,别人又不要了,我又把它租回来了。几天前刚刚开业。
不说白夜了,不说白夜了,简直是都把我说烦了。
酒吧只是我赖以生活的一个场所,其实我关于酒吧的事情很少,我写到白夜的只有一首诗歌。我不认为处境的改变和身份的置换就能解释诗人在现实中的一切。对于诗人来说,他的职业和身份都是不确定的因素,唯一确定的是诗歌对他的意义。

无
我经历的几个很不一样的时期,应该说是最喜欢80年代吧,因为那个时候你本身也处于比较年轻的一种状态,一种精力比较旺盛的状态,而且确实80年代处于一个非常开放的年代。当然我也会怀旧了,人都对自己的青春时代比较怀旧,还有我们那个年代的人,还是比较朴素嘛,跟现在确实有很大的不一样。
我觉得90年代,确实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年代,包括80年代也比较特殊。大家没有那么大的生活压力,没有那么多焦虑,所有的生活方式还是有点前现代,大家都比较感性。尤其是文化圈的这些人。但是现在就不行了呀,现在等于整个时代完全变了,就是已经变成一个后现代时代了,所以大家全都在一种很无聊的状态中,很无聊、很现实的状态里面,所以有些东西其实是一去不复返了。
《红楼梦》是我看了很多遍的书,任何一个年代你都可以读出不一样的况味。到最后你会读出它里面那种宗教感,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就这种东西。到了一定年龄以后,不可避免地你会觉得有些东西比较虚无,《红楼梦》里面最后传达出一种比较虚无的东西,可能也是会感染你。
你年轻的时候去读宝黛的爱情啊,这个跟那个的爱情啊。但是年龄大了以后,你会去看到它里面有一种沧桑的东西,就是一个鼎盛的家族在一个时代的变化里面,它从鼎盛走向衰亡的这样一个过程,跟一个人、一件事物从年轻的时候最后走向衰老的过程也都差不多。不可能永远在一个巅峰上。
开了白夜以后,可能跟生活状态也有关系吧,阅读也有所改变。之前,我大部分都看文学书,后来也开始读跟这个时代变化有关系的一些书,比如经济类、历史类的。以前我对经济完全不感兴趣,以前经济方面的书是我最讨厌的,但是我那时会去读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世界是平的》,那种书我80年代肯定不会去读的。我后来发现它里面也有一种智慧在里边。文学带有总结性,而经济学家的一些理论,带有某种预见性。
中国当代诗歌一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诘难,大家习惯斥责中国当代诗歌漠视社会现实。我在想,诗人面对的现实和其他领域里的人士看到的现实是一样的吗?
换言之,整个时代都在飞速前进,只有诗人在用一种语言之慢,反抗全球化思维的快。这种反抗有时与诗歌的虚无态度、诗人面对现实的自我放逐混在一起,变成了无从辨识的诗歌现实。我说我们的写作,比任何一代都更困难。商业时代一切都围绕经济运行,诗歌完全无法进入经济轨道,既无法像艺术品一样产生经济价值,引来涌动的资本,也不可能像小说一样,变成电影和电视剧的剧本。因此,诗歌当然也就成为大多数人摒弃的东西。
诗歌的「无」,和消费时代的「有」是矛盾的。
平常不在我这个圈子里面的时候,我是尽量避免说到自己的诗人身份。因为这个词在中国,尤其在现在的社会上,是被误解很深的。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一般的普通民众对诗人完全不了解,觉得诗人是一个很奇怪的品种——诗人,第一它不算一个职业;第二,他不知道你是干嘛的——所以如果生活中碰到一个诗人,他就觉得很奇怪。
我也不喜欢人家说我诗人。你在中国当代的文学作品和电影作品里面,你能看到一个关于诗人的正面形象吗?根本就看不到,诗人都被描绘成神经病。就是在文化圈这个圈层里面,对诗人都有那么大的误解,那你还想要让大众来对你有了解吗?我觉得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觉得诗人永远都是边缘的,那如果你觉得接受这个事实呢,你就继续写作,不接受这个事实就去做别的。
我不知道别人,我只能说我自己。写作就是我的一个爱好,我就是喜欢写。其实我在很早就想得很通,我做别的事情——我曾经也写过专栏,写过剧本,各种各样的,就跟打零工一样——那是维持我的生活,但是写诗是我的一个爱好。就像有人一辈子喜欢下围棋,那个东西有啥用呢,也没用,但是他就爱好这个东西,他就不愿意去改变它,他就可以白天去工作,晚上跟朋友一起下棋,下一辈子,就这么一回事。
你可以说我是活得比较丰富的人,但我也要放弃很多东西,才能获得一个看起来丰富的人生。或者说人生都是丰富的,就是看你需要放弃什么东西。比如说,我为了追求一种比较自由的生活,就得放弃待遇很高的单位。如果一直待在我们那个单位,有一个很稳定的工作,也不用去为了白夜的这些破事,到处去跟别人纠缠,一地鸡毛。什么都不想失去,什么都想得到,那基本上是一种妄想了。
(部分内容参考翟永明所著的《完成之后又怎样》《毕竟流行去》《以白夜为坐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