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赘婿」

来源: 2021-03-13 06:49:1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若回秦汉做「赘婿」,命运将会非常悲惨 | 短史记

言九林 短史记-腾讯新闻 2021-03-12
 
作者丨言九林
编辑吴酉仁
 

说一说秦汉时代的“赘婿”。

 

与今人不同,在当时的皇(王)权眼里,赘婿基本等同于社会渣滓

 

比如,按云梦秦简《魏户律》里的规定,赘婿在魏国是不能立户的,也就是不允许拥有自己的土地和住房;赘婿也不能做官,而且是包括儿子和孙子在内,三代不能做官。

 

秦国(代)的情况也是如此。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派五十万大军出征岭南。这五十万大军,便主要由“尝逋亡人、赘婿、贾人”构成。“尝逋亡人”指的是曾做过流民与野人者,这类人有摆脱国家户籍控制的前科,属于“不合格百姓”;贾人就是商人,秦王朝以耕战立国,商人一直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赘婿与这两类人并称,被秦王朝列入炮灰第一梯队,可见其地位之低下。

 

 

 秦始皇像

 

汉代的情况也是一样。《汉书·贡禹传》中记载,汉文帝时,商人、赘婿与贪赃之吏,“皆禁锢不得为吏”,也就是不许进入国家公职部门。赘婿这个身份,还会被政府标注在户籍档案里,成为自己和后代永远抹不掉的污点。

 

天汉四年(前97),汉武帝派李广利率军进攻大宛,这支军队是通过“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组织起来的。所谓“七科谪”,是秦代(国)便有的制度,指的是七种优先级炮灰,赘婿恰在其中。这七种炮灰分别是(有先后顺序):

 

(1)吏有罪者。
(2)赘婿。
(3)商人。
(4)曾做过商人者。
(5)祖父母做过商人者。
(6)父母做过商人者。
(7)闾左。

 

按当时的征发规则,需要炮灰时,优先抓(1)(2)(3);这批人抓完了还不够,便开始抓(4);(4)抓完了还不够,便开始抓(5)(6);前六类都抓干净了,就派人“入闾取其左”,进到里巷征发所有住在左侧的男丁。所以,不难想象,当秦二世开始“发闾左适戍渔阳”、继而引发陈胜吴广起义时,天底下的赘婿早已被当成炮灰征发得干干净净了

 

 

 汉武帝像

 

赘婿在秦汉时代的这种遭遇,是“空前绝后”的。

 

所谓空前,指的是此前并无赘婿之风——据任乃强的考据,周代社会不存在赘婿之事,要到“战国末期乃有赘婿出现”。所谓绝后,指的是后面的魏晋南北朝与唐宋元明清,虽也存在赘婿,虽然赘婿也会被社会看不起,但他们的命运,却远没有秦汉时代这般悲惨。比如诗仙李白,他的一生当中,便两次做过赘婿,且在《上安州裴长史书》里明言“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毫不避讳对人谈起自己的赘婿身份。宋代的赘婿可以部分继承家庭财富,与妻子离婚时也可以带走自己入赘时的财产。元代法律对赘婿的约束,则主要聚焦于履行对岳家的养老义务。

 

于是,便有了一个问题:为什么秦汉时代,要如此残酷地对待赘婿?

 

要回答这个问题,须先理解赘婿之风从何而来。前文提到,任乃强已有考据,认为赘婿之风始于战国。此说与汉初政论家贾谊的看法高度一致——按贾谊的说法,秦国的赘婿之风,与商鞅变法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原文是: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大意是:商鞅变法抛弃了礼义与仁恩,只想着汲取,搞了两年,秦国的社会风俗就坏掉了。有钱的家庭,儿子一旦成年便要分家;穷困的家庭,儿子一成年便要去做赘婿。

 

为什么有钱的家庭儿子一成年便要分家?理由很简单,商鞅的变法令里有一条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家中有两个成年男性却不分家者,双倍征收赋税。儿子成年了,意味着父亲加上儿子,家中有了两个成年男丁。为什么穷困的家庭儿子一成年便要去做赘婿?理由同样很简单:不分家,便要承担双倍赋税;分家让儿子另立门户又没有钱;唯一的办法,便只剩将儿子送出去做赘婿。

 

秦国的赘婿风俗是这么壮大的,其他国家的情况也一样。

 

比如魏国。众所周知,商鞅是由魏入秦之人,他在秦国搞的那套变法,主体部分便是从魏国的变法中移植过来的(严苛程度有区别)。所以,魏国也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赘婿之风。《魏律》当中不但有赘婿(包括寡妇召赘)不许立户、不许拥有土地和房产的规定,还命令将领在率军作战时,不许体恤军中的赘婿(将军勿恤视)。法律里写入这些内容,自然意味着魏国的赘婿很多,不是个别现象。

 

这也是战国时代的赘婿之风,与后世的赘婿之风最大的区别所在。唐宋元明清时代的赘婿,主要是家庭经济能力所致;战国时代的赘婿,却是由各国的变法政策直接催生,是民众对政策的一种无奈规避。而魏国也好,秦国也罢,都不喜欢这种规避。

 

 

 《商君书》目录

 

之所以不喜欢,是因为这种规避破坏了变法的效果。

 

商鞅的变法令里有这样一条:“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末利”指的是经商,商品流通有助于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但无助于给政府增加田赋(也就是粮食),所以要打击。“怠而贫者”指的是从事耕作却很贫穷之人,贫穷意味着粮食的产出有限,意味着政府的所得也有限,所以要打击。“举以为收孥”,则是指打击的力度,要株连整个家庭,不但商人与穷人要被治罪,其家属也要一并沦为官奴婢。

 

这道法令的核心目,显然是为了驱使民众更卖力地从事生产、为政府提供尽可能多的可汲取资源。而赘婿这种风俗的大规模出现,却大不利于该法令的推行。穷人家的儿子跑去与富人家的女儿婚配,成为富人家的一员,等于规避掉了变法令对“贫者”的打击,削弱了变法令的威慑力

 

换言之,只有像打击商人那样全力打击赘婿,将其列入炮灰的第一梯队,才能更有效地震慑民众,让他们更卖力地耕作。

 
值得一提的是,《秦会稽刻石》上还有一则意味深长的律条:“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大意是:杀掉作为赘婿的“后父”无罪。如此,便意味着赘婿在秦代,是一群既没有政治地位(炮灰首选),也没有家庭地位(杀之无罪)的可怜人。
 
这可怜的命运,仅缘于他们出身的家庭太穷。
 
 
①(日)池田雄一著;郑威译:《中国古代的聚落与地方行政》,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66-368页。
②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74-175页。
③马媛媛:《秦汉迫害“赘婿”原因再探讨》。
④任乃强:《周诗新诠》,巴蜀书社2015年版,第306页。
⑤刑铁:《唐宋时期的赘婿和接脚夫》。收入《宋史研究论丛》第9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78-493页。
⑥雷铭:《<仪礼·士昏礼>的文化学研究》,九州出版社2017年版,第208-210页。

⑦臧知非:《“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试析(兼谈秦的“抑末”政策)》,《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3期。

 

赘婿之都”杭州萧山

 

300名富家千金等老公  工程师想入赘  网酸:男人最现实

 

杭州萧山的招赘婿风气十分盛行,被称为「赘婿的天堂」。

 

不少华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男子入赘到女方家里做上门女婿,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是大陆浙江杭州一座名叫萧山的城市,被称为「赘婿的天堂」,当地一家经营20多年的婚友社,目前已有300位家长替女儿招赘,即便介绍费高达人民币1.5万,依旧有逾百位未婚男子报名,就连年薪35万人民币的工程师也抢着入赘,条件就是能对他的事业有所帮助,让不少女网友狠酸「原来男的才是最现实!」

 

综合陆媒报导,萧山的招赘婿风气盛行,一家老牌婚友社表示,20多年来介绍费从人民币1500元涨到15000元,依旧有不少人抢着报名等入赘,背后原因是萧山是个经济强县,当地有钱人家舍不得女儿外嫁,大多希望透过招赘婿的形式,将自家的产业发扬光大,还能延续香火,久而久之,萧山就成了华人社会少有的「入赘之都」。

 

招赘婿最盛时期,每年约有300多位家长会前来报名,如今每年平均约有100多位,而目前登记当赘婿的则有百位男性,且人数持续增加中。特别的是,登记当赘婿的不少来自外地,甚至还有在美工作的华人,年龄集中在25岁到30岁,职业多半是工程师、大学教师、企业主管、技术员等,学歷多是大学以上,不少是研究所毕业。

 

不过这些登记当赘婿的人也会开出相应条件,一名21岁的男大生直言,希望配对到有车有房、

且能对他未来事业有帮助的女孩家庭;

就连年薪35万人民币的工程师也希望能找到「旺夫」的对象。

 

消息一出随即掀起网友热议,纷纷留言吐槽「社会变了!男人都想软饭硬吃了」、

「原来男的才是最现实」、「不想努力的很多」;

不过也有人认为「吃软饭跟人好好过日子也行啊,就怕遇到没有职业道德的」、

「这种你情我愿也无所谓吧,只能说追求不同」。

 

文章来源:微博/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