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关于“社会发展规律”

来源: 2018-01-07 14:22:2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二日、关于“社会发展规律”

甲:最近读到你写的《文革研究向何处去?》一文,其中你肯定了在封建专制的落后国家里,要首先发展“资本主义”的主张,你认为刘少奇的那条“走资派”路线符合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规律。那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又是根据什么来建立的呢?

乙:我想,他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法则来考察人类历史的发展。从这个观点出发,可以说,人类历史就是生产关系随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变化更新的过程。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划分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并将它规律化。说得简单和形像一点,就是“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马克思,《哲学的贫困》,1847年)

 

 

 

甲:这就是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

乙:准确地说,这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规律中正确的那一部分。若以肯定的方式来表达,就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代替“封建主的社会”必然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但是,正如“第一类永动机不可能实现”是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另一种表述方式,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也有着否定形式的表述。

 

 

甲:那是什么呢?

乙:十九世纪末,有些学者还在探索俄国能否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痛苦和不公”,直接进入人类理想社会的问题。俄国的一个特点是,它的全部耕地的半数左右仍然是农民公社的公有财产。这种公有制是否可以使俄国不经过资本主义阶段而直接进入共产主义呢?恩格斯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要处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来解决只是处在高得多的发展阶段的社会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1894年)换句话说:处于落后的小农经济的封建社会国家,不可能越过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去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

迄今为止,这个规律已为人类历史的正面和负面的经验所证实。正面的经验,除了欧洲和北美之外,明治维新之后日本的兴旺富强,也是个极好的例子。而毛泽东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的中国搞他的“社会主义”,就如同要发明永动机一样地荒谬,他必然碰得“头破血流”,大败亏输!因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工作错误,他是根本地违反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换句话说,毛泽东认为手推磨就能产生“无产阶级”的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那是他发明的“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大跃进理论”,不是马克思的理论。马克思本人讲得很清楚,即使生产力进步到了蒸汽磨的时期,那产生的也只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还不可能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历史阶段,这就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否定表达式。

 

 

 

甲:照你这样讲,那以“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宗旨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也是错的了?

乙:是的,资本主义在中国从来就不曾得到充分和健全的发展,“复辟”二字又从何谈起?毛式“社会主义”碰了钉子,他不但不“迷途知返”,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动“文革”,要“一条道走到黑”!然而,这个运动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它既不符合中国封建专制社会落后的实际情形和需要,也违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因此注定要失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彻底否定“文革”的依据。以后我们集中谈“文革”的反动性质时,会在“社会发展规律”的问题上更深入地展开。

 

 

 

甲:啊,原来是这样!现在许多人,包括杨继绳同学在内,在批判毛泽东的同时,粗粗一望,便把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中合理的部分也加以否定。这样做,恰恰是掩盖了毛泽东致命反动的地方,没有打到他的要害之处,因而也不知道以后应当怎样做。

乙:当然,较之自然现象来说,社会现象要复杂得多,因为有更多人为的或偶然的因素介入。但是,现在学界有一种倾向,就是过分强调历史事件的“偶然性”和“个人因素”(宋永毅),痴迷于“细节决定胜负”(魏京生),“津津乐道”那“大历史的小原因”,轻视甚至否认历史本身发展的“规律性”;又因为已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主义”了,就干脆推崇“多说点问题,少谈些主义”(蔡霞),或者鼓吹“问题导向,步步前进”(杨继绳)。然而,我恐怕,只“低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只宣扬“中国特色”,不追求“普适价值”,这样走下去,难免会又陷泥潭,无法自拔。

 

 

 

甲:是的,从大尺度上来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是不断地在进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类的自由和尊严、素养和创造、文明和生活,整体来说,比以往的奴隶时代和封建时期要前进很多。看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正相关的因子,或“规律性”的东西。当然,这是一个可以探讨的“思想方法”问题。

乙:恩格斯曾这样评价马克思发现的这个规律: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

 

 

 

甲:我对此的理解是:人类要求生存、向往自由,地球上的每个人都有权利过上体面的生活,也有能力让生活变得更好,无论历史如何曲折多变,就总体而言,这个基本的要求和能力,是不可被阻挡的。因此,是否可以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解决得好,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动力,或者,解决得不好,便成了社会倒退的根源?

乙:我同意!我也实在看不出,人类社会中有什么其它比这更为基本的矛盾了。被马克思极为看重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法则”是一个纲,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便“纲举目张”,它对我们正确理解毛式“社会主义”究竟反动在哪里?中国为什么要破除专制和特权,要“回归新民主主义”?等问题,很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