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就这些,看病都是医疗保险支付,自己只承担极少部分的取药手续费。

本帖于 2010-08-25 09:31:4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德国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福利保障概述
德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在许多年内发展起来的,它的高度效率也得到了外国的公认。根据基本法第1款,联邦德国是一个民主制和社会福利的联邦国家。社会福利国家的根本原则是既要求团结互助,又要求个人负责。为实现这些原则,国家创造了一个广泛的社会福利法网络,从对生病、需要护理、事故以及年老时的保障直至子女补助、住房补贴或失业金。除此之外,国家还保证确保基本的生活条件。

医疗保险

养老金保险

法定的养老金保险是德国社会福利保障的支柱。它保证就业者退出职业生活之后能够保持适当的生活水平。根据法律,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养老金保险。无义务保险者,可自愿参加养老金保险。养老金保险费由雇员和雇主各付一半。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等待期”期满,即至少参加过最低年限的保险。年满60岁即可领取养老金。

失业保险

所有雇员(即工人、职员、家庭手工业者以及受培训者)原则上都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由雇员和雇主各承担一半。如果一名失业者在有权要求此费用之前的最后3年中至少有12个月有缴纳保险费用义务,他获得的失业金通常为劳动净报酬的60%(至少带一个孩子的为67%)。失业金支付的时间长短视年龄而定。

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是一种义务保险:法律规定每个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在他的法定医疗保险机构参加护理保险,或者参加私人保险的人必须参加一项私人护理保险。护理保险的费用由雇员和雇主各付一半;

家庭保险费用

家庭可以在领取子女补贴或免税数额之间进行选择。打算自己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还可申请直至3年的抚育假。在这段时间里,原则上受到不被解雇的保护。

社会救济金

在联邦德国,无力自助与无法从其他方面获助者得到社会经济金。根据社会救济法,联邦德国每一个处于此类困境中的居民,无论是德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要求提供社会救济,包括生活费用补助或在如伤残、疾病或照料等特殊生活状况中的补助或照应。社会救济金主要由地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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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么详细的解释。祝周末愉快! -使用大小写- 给 使用大小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07/2009 postreply 13: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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