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

来源: 2009-06-22 14:04:1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找个律师写封律师信,让律师给他发信,作为对他的mahnung,以便以后可以告他的证据,因为德国告人之前都要先发封mahnung例行公事。

但我很奇怪你的做法-- 当然我也告诉了他。并且给他说了,什么时候拿到我的钱什么时候他可以拿到他的文件(我所工作的文件)。
这种做法是否会画蛇添足反而给你带来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