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在国内要办结婚,我去人事局办个证明。
当时要过年了,这种公家单位都没人有心思上班了。
好不容易找到个小女孩,其实就是在一个现成的纸上写上名字,盖章,磨蹭半天,说都现在了结甚么婚啊。
一个小姑娘,管到我裤裆里了。
不过她给我办了,我就要谢谢她,因为别的老乌龟根本不理我。
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事要是我在国内碰见,我还要谢谢他同意我拿新号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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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典型的自己拉屎别人该给擦屁股的心理,都惯出毛病了
-H.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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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2009 postreply
14: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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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嘴吐不出象牙,看来你和那女人是一票货色。
-磕睡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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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2009 postreply
23: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