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原贴

来源: 2009-04-23 08:57:5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向问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2000年在上海买房时, 他向她父母借了钱,然后我在上海签了借款说明书。但就我一个人签了字。因为当时房子不能写他的名字,它是德国人。
2007年我就把老公的名字加上去了。因为 我签的借款合同在中国已经失效了。
2006 年我开始在德国定局。想不到他的父母现在向德国法院起诉我, 叫我还钱。

我想问,在中国已经失效的借款合同, 再这里没有失效。法院会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