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法里§36 Abs 2.是允许的.

本帖于 2010-08-25 09:31:4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89年以前是可以的,父母可以一次拿到2年的签证,可以续签,每次两年.
但是现在具体操作是比较困难的,要看各方办事人员的理解程度了.
这里法律条文所谓的比较强硬的理由一般指.
父母一方丧偶了,且在居住国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其他子女,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可以发放签证,
但是在德的子女必须负担在德国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
如果就一普通的职员,就还是算了.
如果有个几百万欧的话,给外管局看看,父母肯定能拿到长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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