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法院宣判圆明园兽首案:中方败诉,被罚2000

本帖于 2010-08-25 09:31:4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巴黎法院宣判圆明园兽首案:中方败诉,被罚2000





联合报

由中国律师团向法国法院提出的圆明园兽首中止拍卖案,法国法院今晚做出裁决,判决中方败诉,理由是原告不具资格。法方律师阵容强大,中方律师孤军奋战落败。
法国巴黎法院今晨1时左右就中国圆明园兽首禁拍案进行了宣判,宣判的结果是,他们认为请求人----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对于圆明园兽首禁拍案没有请求权,驳回其要求停止拍卖、禁止拍卖的诉讼请求,并赔偿两个被告各1000欧元。

中国律师向巴黎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阻止拍卖这两个“150年前被侵略者夺走的国宝”。

由于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律师团此前提出申请,希望法国法院在拍卖开始前,能下达“禁拍令”。巴黎一家法院于当地时间23日中午11时30分开始紧急审理禁止拍卖的请求。

2008年10月下旬,媒体传出消息,佳士得宣布将于2009年2月23日至25日在法国巴黎举办“ 伊夫12539;圣罗兰与皮埃尔12539;贝杰珍藏”专场拍卖,拍品中包括1860年英法联军自圆明园掠走、流失海外辗转多年的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估价均为800万至1千万欧元,总价高达人民币2亿元。

消息传出后,引发了中国民众的热议,由近百人组成的律师团追索行动也备受瞩目。

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的诉状中提出,鉴于两兽首的归属还存在争议,应该暂时中止这次拍卖,判令将两件铜铸兽首暂时交付于法院保管或者交付法国文化部保管,再由法国政府与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或其他途径解决该争议。诉状中还强调,来自圆明园的两个兽首具有无可争议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属于文化遗产。如果将它们公开拍卖可能会被私人买走, 流到法国境外不知去向,给中国人民,中国文化、历史,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也会给世界文化遗产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本案被告方为贝尔杰公司和佳士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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