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下说的是对成人,信息是2005年自己外管局问的,供参考 回国超期6个月如果走之前到外管局说明,外局认可,可以得到一个证明,等你回来的时候在入境的地方出示就没事。 但是等你走了以后一般外管局就不管了。 我建议你现在可以试试去外管局问问能不能补个那证明,其实补签证也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