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又遇到新问题。我先生(美国公民)为我提交了I-130,我们同时提交了I-485/I-131/I-765等表格。现在I-485被退回,要求我提交original的I-130表格。 问题是,I-130表我已经邮寄到移民局了,现在我是再打印一份出来,签好字再一起寄到485表的部门吗? 还是只需要将I-130的Receipt Notice寄给他们就可以了? 多谢各位老师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