诟病和将人投入大牢是两回事。不要偷换概念。前者充其量是言论自由的低级表现,

来源: 2010-01-23 07:37:0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后者就属于刑法的领域。伏尔泰不说了吗,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我等懒人,好不容易打两字,还受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