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时证明俺们在海外的人的国籍的文件,
户口是中国公民在本国糊口的家庭背景文件,(但国家似乎没有义务和责任保存相关信息,因为如果户口丢失,不能出示户口,就寸步难行,哪怕你讲一口流利的中文),但是,注销户口是当年国家对付出国人员的最好方法了。
身份证呢?身份证本应该是证明中国国籍的文件,但经常发现他不如户口的地位高。现在也搞不清初身份证是个什么玩意了。
从逻辑上讲,骑士没有户口,那应当假设视为“外国人”,对待外国人,我们确认他身份的办法就是请他出示“护照”,但在骑士已经出示中国护照的情况下(且知道户口已被注销),骑士就被确认是中国公民,那就应该予以放行,该办什么证件就直接颁发就是了(暂住证也好,临时居住证也好),在被确认是中国公民的情况下,就应该无条件的颁发/延期护照,这是公民的权利,公民不需要管你政府要怎么运作,政府应该是服务!。
然而,从我的个人经历看,或者是从骑士的经历看,我们要替弱智的、非理性的体制买单,我们要参与到政府的矛盾管理流程中去,并且要面带笑容的受侮辱和揶揄,这也是为什么我说:体制杀人是可以不见血的。
我曾经以为我明白护照、身份证和户口的关系,但最近几年来我不明白乐,也不想明白了,反正俺已经抛弃那个浑浑噩噩的“大管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