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萧瀚:就公盟事件给党国支招

来源: 咪呜 2009-08-25 01:06:0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926 bytes)
在看萧瀚的“就公盟事件给党国支招”之前,还是先听听于建嵘教授理性而平和的声音吧,免得一下子被吓出crise cardiaque。

公盟的困境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作者: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兼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全文如下:
“7月14日,许志永主持下的公盟收到北京两税的处罚事项通知书,除要追缴税款外,并拟按最高“刑”处以五倍罚款,共计142万多元。

按许志永的解释,公盟并未产生所得,不应产生相关税收,而营业税已经缴纳。根据我以前做律师的知识和经验,有些法律条文并不非常明确、或者不完全适用于新情况,实践中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但最终的解释权却完全在相关职能部门手里。另外公盟的管理或许也有不够规范之处。因此,虽然在24日做出最终处罚前,公盟仍有权对此进行申辩,但对于许志永这样的法律博士来说,仍应吸取教训,以后具体操作性问题最好早早咨询具体管辖部门,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找到把柄。
但是,这场风波表面上由“偷漏税行为”引起,根源上却来自于公盟不尴不尬的“身份”。法律性质上,“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但实质上,它从事的一直都是公益活动。其五年来的所作所为世人有目共睹,不需要我再去一一介绍。

既然如此,公盟为什么不去申请注册为社会团体法人?众所周知,在中国要成立社团组织,比成立一家私营企业要困难得多。它不仅需要一个民政部门认可的“业务主管单位”——这通常必须是一定级别的国家单位,要找到并不容易;并且需要“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这给批准与否留下很大的解释余地,而潜规则大约是看你是不是“敏感”,有没有“政治目的”。

公盟因而陷入了两难的选择。要么不能做事,要么名不符实。其选择先注册为公司,却又将其带入了税务的困境:不但必须从有限的捐助中拿出一部分缴纳税款,特殊的资金来源更是给其遵守税收规定带来困难和不确定性。

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国家为何不给公盟这样的公益性社会民间组织以起码的生存空间?在我看来,一些观念、理想相同的人,想聚集在一起做点事,其目的也可能是简单而崇高的,就如许志永所言“是为了这个国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了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公盟的理念代表了人类的永恒追求,其工作只是试图以自己努力推动社会的些微进步。它对这个国家并无直接或间接的坏处,对政权也无任何挑战性。如果说公盟“制造麻烦”,只能是妨碍了那些混迹于官场,以不作为、乱作为来以公谋私的个人和群体,妨碍了那些搞权钱交易的为富不仁者。而这样的“麻烦制造者”却是有利于我们的国家和政府、人民的。

在我看来,如果仍坚持国家对社会的严格控制,坚持过时的“国家全能主义”,不落实宪法授予民众的结社权,就说明国家还没有足够的勇气来正视公众权利、法治意识加速增长的现实,没有足够的智慧来应对民间力量的生长,更没有足够的洞察力来看到民众对社会稳定的肯定和对渐进变革的理性选择。我认为这极需改变。

而此事中另一个事实,是两税无理由地对公盟处以最高的五倍罚款。国家职能部门表面上符合法条的行为,实际上已因“选择性执法”而沦为一种“打击工具”。这也说明中国的“依法治国”只得其形,远未得其精神。因此,我支持公盟走完申辩、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的整个法律程序,首先谋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用为自身“维权”来践行自己的理念。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才说,公盟的“身份”困境已是我们社会的悲哀,如果它到最后仍因税而终,那将更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2009年07月17日
作者注:本文南方某刊曾许诺星期六刊载,刚来信言,老总担心外界会将许志永与某案联系读解,认为难以承担责任

现在,来看萧瀚的猛文:就公盟事件给党国支招

作者简介:萧瀚,本名叶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萧瀚任职于茅于轼所创办的天则经济研究所,并担任胡舒立主编的《财经》杂志法律顾问。

全文如下:

“【中国税法的功能】主要是两大功能,从民间拿钱,还有就是从控制社会团体的经济能力来控制社会的健康力量。办企业的朋友都知道,中国的税法就是个绞索,什么时候想抽紧绞绳,完全看手里拿绳的人,税法实际上是绞法,是搞死你的搞法,或者睡你觉的睡法,但绝不可能是经过你同意之后掏你钱的税法。

【征税权是什么东东】征税是一国之大事,税法是证明政府合法性的基本法律之一,是宪政之基石,未经正当程序,任何人不可以被从钱袋里拿走钱的观念在中国尚未普及,因此很需要普及,这是常识。

【美国是怎么来的】美国是怎么来的,大家该有印象,是因为反抗英国对其在北美的殖民地非法征税而来,热愛自由的民族都知道征税权意味着什么。只有汉族这种完全不知道自由为何物的民族,搞了几千年不知道别人不可以随便从自己口袋里掏钱,以为写在纸上的抢劫宣言就是TMD合法《税法》。

【公盟事件是怎么回事】这回公盟要被罚款142万,是一次非常典型的选择性执法行为——就是所谓的穿小鞋,对企业财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漏税补交,一般是原额补交,最多罚0.5倍,很少听说按顶格五倍来罚的,你们地税局也好,国税局也罢,有种的话把所有近几年的税罚信息公之于众,如果大家都是四到五倍的,那就算你们这次做法很正常,如果绝大部分是0.5倍罚款,那请说明一下为什么唯独对公盟这么个罚法。

【我听来的】到现在我也没给志永就此问题打过电话,但我从别的朋友那里了解到,公盟这几笔被罚税的款项都是他们所做课题的预付款,是不能按照收入来做帐的,因为最后能不能成为收入得根据所做课题质量而定,如果质量不合格款项会被要求交回,如果所得税提前交了,你税局会退回吗?

【为什么要收拾公盟?】公盟这些年来做了很多公益之事,为民间维权活动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这是一个社会走向健康的公民社会重要的方式,有些部门看着就不爽了,不爽的原因是认为公盟在捣乱,是在跟政府作对。据我所知,公盟的理念是要推广阳光宪政,推广美好政治,并不是要跟政府作对,除非政府认为自己就是人民的敌人,而政府一天到晚哭着喊着要代表人民的,这样做岂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不过,政府要是认为现在先跟人民为敌,将来再为人民服务吧——当然没谁会相信这种扯淡的事,估计政府尤其反对这种说法,他们会说,老子当然是代表人民的,因为老子有拖拉机,可以随时开进北京城。那我就没什么可说的,你们不管搞什么名堂都是代表人民的,不过,我当然会像可愛的艾未未一样,竖起中指草泥马。

【罚款管TMD的屁用】罚款,你就是罚1000万,我相信也能募集到捐款,你们还是直接一点,别羞羞答答,欲搞而装不搞,跟个阳痿似的,假装勃起也还是阮小二史进吴用。

【怎样才能收拾公盟?】要收拾公盟实际上很容易,别这么依法办事,你们政府可以直接弄几个武警,开几辆拖拉机去,把公盟直接碾平就是了,像许志永这种人,直接抓起来,根本不需要审判——反正审判也TMD是假的,把许志永关起来,一直关到你们倒台为止,何必弄那么多文件,又罚款又干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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