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说的不错
30年不可追溯保证的是当下的利益,和一定时间后形成的法律关系乃至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么说吧,兽首一事,不带感情地从第三方角度来看,如果让Pierre BERGE无偿捐出文物,哪怕是从道德上说,那是对他现实利益很大的侵害。但这件事前后牵扯太多,我不想多说下去,开卷有益,争论无益哈。
至于大德小德那些,西方法制有西方法制的优点,中国传统也并非一无是处。回到上段最后一句话,我持保留但不争论。只是作为在西方受此专业训练还基本算是合格的人,建议你除了关心现实法律,有时间的话不妨看看西方法理学的著作,看看他们如何阐述自然法和现实法间的关系,当然如果时间更充裕的话,中国法制史也是个令人兴奋的领域,国内学者这些年在这方面有很辉煌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