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假设, 张三从我家偷了一块刻着我名字的表, 并把表低价卖给了李四销赃. 卖给李四的时候并没有提供表的合法来源证明. 而李四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情况下, 觉得价格合适, 依然付款买表. 这时, 李四就自然的承担了风险. 如果事后证明表是赃物, 表主人当然不应该赔偿李四的损失.
同理, 既然贝尔热买了贼人的赃物, 被人发现后当然要无条件退还. 除非贝尔热能够出示证明文物合法的文书. 西方人在混淆概念, 对中国实行双重标准, 欺负国人爱冲动不懂法律.
圣罗兰, 贝尔热 真的是合法购买的中国文物吗?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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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鼠兔首持有者称绝不向中国政府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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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2009 postreply
2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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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头,跟他们没有道理讲,中华民族要改良自己,那天烧光他们的家
-飞翔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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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2009 postreply
2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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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懂了--您是拜火教信徒!
-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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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09 postreply
02: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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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大了,让这些鬼子和假洋鬼子都见鬼去吧, 哈哈
-飞翔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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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09 postreply
03: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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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您是巫术信徒
-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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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09 postreply
03: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