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子公司被判合同诈骗,18.81亿元赔偿引发市场震荡
一桩十年前便已结束的业务,如今却发酵成“粮油一哥”金龙鱼(300999.SZ)的法律“黑天鹅”。
11月19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刑事判决,将金龙鱼旗下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益海”)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从犯,需与主犯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高达18.81亿元的退赔责任。
这一金额相当于金龙鱼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7.49亿元的近七成。消息披露后,资本市场避险情绪剧增,金龙鱼股价连续两日下挫,市值蒸发逾百亿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利空,11月21日,金龙鱼紧急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包括总裁穆彦魁、财务总监陆玟妤、广州益海董事长房彦江在内的6位高管悉数出席。在这场会议中,管理层进行了一场“自证清白”的抗辩。
融资贸易的连环局:从“合作伙伴”到“诈骗共犯”
如果仅从判决书的表象来看,这似乎是一起简单的仓储方未按要求保管货物的“丢货案”。但剥离表象,回溯十年前的业务结构,更像是一条典型的融资性贸易链条在资金链断裂后全面坍塌所引发的连带责任纠纷。
在这条隐秘的利益链条中,角色分工十分明确:国企安徽华文充当“资金方”,民企云南惠嘉负责运作“融资贸易”,而广州益海的角色仅限于“仓储中转”。
根据金龙鱼披露的信息,这一业务模式早在2008年至2014年间便已运行。但随着核心操盘方云南惠嘉资金链恶化,原本的贸易平衡被打破。2014年,云南惠嘉出现巨额违约,导致安徽华文账面出现巨大亏空。直到2021年,安徽华文报案,这颗埋藏多年的雷终于引爆。
一审法院的逻辑闭环在于:广州益海在多年间持续向安徽华文出具库存确认函,客观上为云南惠嘉的虚构交易提供了支撑,因而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的从犯。此外,广州益海原总经理柳德刚因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这也成为法院认定广州益海“单位犯罪”的重要依据。

对此,金龙鱼管理层在交流会上表达了激烈的反对。总裁穆彦魁称,案件的本质并非仓储诈骗,而是云南惠嘉通过行贿安徽华文高管,将约定的“先款后货”违规变更为“先货后款”,最终导致资金无法收回。
“我司才是被蒙骗一方,我司明显是被冤枉的。”穆彦魁强调,相关的中转业务早在2014年7月就已全部结束,货物也已出库完毕。安徽华文在时隔7年后突然持单据报案,本身就充满了疑点。在金龙鱼看来,将仓储方强行纳入“共同实施诈骗”的范畴,忽视了产业链分工的实际边界,缺乏最基本的商业逻辑基础。
16万吨罐容如何承载百万吨库存?保质期无法解释十年库存
为了证伪判决书中的逻辑,金龙鱼在交流会上抛出了极具冲击力的细节证据,试图证明这不仅是法律认定的分歧,也是判决结果对物理常识与商业逻辑的背离。
金龙鱼发起的第一轮反击,着眼于最基础的物理条件,16万吨的罐子装不下100万吨的油。
“这不是业务争议,而是无法绕开的物理事实。”广州益海董事长房彦江在会上抛出了一组对比鲜明的数据:广州益海的总罐容约16万吨,扣除自用规模后,可向外提供的罐容甚至不足10万吨。

但案卷中安徽华文账面所载的库存量一度高达100多万吨。房彦江直言,即便征用整个广东省的油脂罐容,恐怕也难以容纳安徽华文声称的库存量。在大宗油脂行业,仓储能力是固定且可验证的物理瓶颈,仓储方绝无可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隐匿十倍于罐容的货物。
除了仓储容量的巨大落差,金龙鱼提出的第二个核心论点涉及棕榈油的商品属性。棕榈油属于易氧化油脂,保质期短、周转频繁,行业内不存在长达十年的静置库存。但在本案的卷宗材料中,涉案库存却在账面上神奇地“保持完好”了十余年,从未变质。
“行业中没有任何企业会让棕榈油存放十几年,更不可能保持为可销售状态。”穆彦魁表示。金龙鱼方面据此认为,所谓的巨额库存,从产生之初便已脱离了实物基础,是典型的“幽灵库存”。
如果货物在物理上并不存在,那虚增的库存单据从何而来?金龙鱼在交流会上披露了惊人的庭审细节,将矛头指向了“受害人”安徽华文的内部舞弊。
穆彦魁透露,庭审证据显示,伪造货权转让通知书的行为,实际上是由安徽华文人员与云南惠嘉人员共同实施的。安徽华文方面甚至提供了印章模板,指导云南惠嘉人员“去哪里刻章”“如何模仿签字”。
此外,金龙鱼称,多年来广州益海一直按照流程向安徽华文寄送真实的《库存确认函》,但这些真实文件被安徽华文的财务总监销毁,随后替换为伪造的库存单,用于向外部审计机构汇报。金龙鱼认为,这种内外不一致的汇报链条持续多年,实际上形成了一个以虚假资产填补国企资金缺口的循环。安徽华文并非不知情的受害者,而是为了掩盖巨额亏损,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造假。
18亿之外:对金龙鱼的真正压力来自何处?
对于金龙鱼而言,18.81亿元的赔偿虽然巨大,但并非不可承受的财务毁灭。相比之下,公司更为看重的是品牌声誉与治理体系面临的质疑。
此次风波中,子公司原总经理柳德刚被重判,引发了外界对金龙鱼内控失效的担忧。虽然金龙鱼方面反复强调这是“个人行为”且公司有严格内控,但在舆论场上,信任的修复远比财务报表的修复要难。

在交流会的尾声,为了自证清白,穆彦魁罕见地搬出了金龙鱼背后的灵魂人物郭孔丰。他转述了董事长的激烈表态:“如果我真的做了这样的事情(配合诈骗),不用执法机关来处罚我们,我相信我的叔叔郭鹤年先生也会把我逐出郭氏家族。”搬出亚洲糖王郭鹤年及家族声誉,足见金龙鱼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已超越了单纯的商业层面。
与此同时,本案的司法认定也引发了行业层面的焦虑。业内人士担忧,本案触及了大宗商品供应链中的关键命题:仓储方在贸易融资中的责任边界究竟在哪里?
如果一审逻辑被二审确认,意味着仓储企业可能需要对贸易真实性承担实质审核责任,而这本应属于金融机构与贸易主体的职责。这种责任边界的扩张,将彻底改变仓储企业的风险模型,甚至可能迫使整个行业重估“第三方监管”的商业模式。
目前,案件仍处于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金龙鱼已明确表示,将提交更多证据用于二审,并做好了申请再审的准备。
当天交流区中一位投资者表示:“法律解释可以不同,但不能背离基本常识。”这场围绕“18亿赔偿”的官司,最终将演变为一场关于商业常识与司法认定边界的终极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