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来人的炒股群,除了我都是骗子?”小伙彻底傻眼

来源: 2021-05-27 01:27: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杭州小伙小朱想投资股市但苦于没有技术。2020年某天,小朱接到公司业务员小吴(另案处理)的电话,小吴说,我加了个炒股群,消息很灵。小朱小吴互加微信,小朱被小吴拉入微信群。

后来在小吴的一步步的“指导”下,小朱下载某APP软件注册账号,并开始转账投资。



这个APP公司是老池注册成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还有另外两名股东,分别是小徐和小池,后来老邹(另案处理)也加入了,担任该公司监事。

公司成立后,老池、小池、老邹和小徐均以公司名义对外招收业务员,业务员进入公司后分别被分入小徐、老邹所带领的业务组,随后就开始从事将客源拉入上家指定的炒股微信群实施诈骗的工作。

这四个“领导”分工明确——

小徐:主要负责联系上家接单、管理业务员并统计业务员引流客户量

老池:配合小徐负责引流事项、联系上家接单并管理公司其它事务

小池: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与上家结算资金而后与各组结算资金

老邹:带领其他业务组与小徐等人共同承揽业务并分配利润

其实,老池的公司主要是负责“运营”,就是拉客入群,而他们上头还有“上家”。

上家建立微信群,上家还会被老池他们提供海量的“客户”电话号码,让老池他们去联系“客户”。一旦客户入群,上家马上就会安排假冒的指导老师和投资客出场,一个讲解、一个做托。

骗子也真的下血本,有时候上百人的微信群内除了受害者一人以外全部都是骗子公司的“自己人”。

最后,只要等着受害者加入相应虚假投资交易平台进行投资,转入平台账户内的资金就会全数被骗子公司卷个精光。

还好,小朱只被骗了1万多元,老池等人就被抓获。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认为,小徐、老池、小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网络虚构信息、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犯罪并对其处以刑罚。

警方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通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布虚假信息或设置骗局,主要通过远程控制,非接触性地诱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的犯罪行为。

想要有效的防范诈骗,一定要做好以下几点:

保持高度警惕,不贪便宜,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

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透露自己的信息,不随意加陌生人微信、QQ等聊天工具;

保障转账、汇款安全,遇到在微信、QQ等聊天工具上要求转账、汇款的情形,必须多留心眼,仔细核实;

保管好自己名下的身份证、银行卡、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一切可出售、可出租身份证、银行卡、社交账号的行为都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不做骗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