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防控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加征关税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周六发布通知,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
即恢复中国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上述不实施加征关税措施与免税政策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稍早,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自1月1日至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