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工作带我的主治就是同情患者,最后被家属诬告失去工作。
后来科主任也是同情学生的遭遇,最后被学生告上法庭,夫妻俩差点失去主任医位置。
就是我同学精神病,同届同学同情她,替她隐瞒病情,学校档案也没有记载,结果结婚父母隐瞒女生病史,北医大毕业丈夫居然没有发觉她是精神病患者,害了无辜丈夫,精神病人不能随便离婚的,单位的女的上班就是天天在科室熬中药,单位同事苦不堪言,
各种医院肥皂剧,人性善良都经不起考验,经得住考验的就是原则和法律条例,不动恻隐之心。
等等太多了,觉得病人病了就是病人,该去哪去哪,所谓同情会很害人不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