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的那怕陪审团稍微觉得警察有可能执法过渡,就可以立案,至于以后的结果可以完全不管。但就是这样,陪审团还是无法认为有值得的证据可以对警官提出立案。我相信陪审团的裁决,在如此压力下,立案比撤案轻松多了。美国的制度虽不完美,但总统,政府这时候也做不了什么,法院的权力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