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带的租客,一直用和旧房主签的lease,现在一个人搬走,另一个申请政府资助,我可以和剩下的这个人重新签lease吗?
去年买房子带的租客,一对夫妇,一个5岁左右小孩,交租一直准时,我一直用他们和旧房主的lease,没有长租,一直用和旧房主签的lease,是tenancy at will, 今年又生了一个baby,两人闹翻,男的搬走了,女的付了半个月的房租,说剩下的20号前付完,同时申请政府资助,这样我需要和她重新签lease,就只有她一个人成年人了,这样万一以后需要上法庭,我就只能告她一个人了,如果不签新lease,我拿不到政府资助,现在就需要用和前房主的lease上庭,感觉还需要等等看,因为一直是很好的租客,主动沟通说房租这个月需要晚交,大家有什么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