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因突发事件要搬走,等其搬走或是居住期内打广告-哪个更有利?

来源: 2025-10-10 19:59:3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先感叹一下当房东也不容易啊,不断有新的事情发生需要挑战解决。。。(哭笑)

今年春天才续约的租客(算是有稳定工作并按时交房租的优良tenant)突然告知PM说他家里出事了,需要紧急从维加斯搬回加州(没有具体解释发生了什么事),在电邮中是明确说了可以继续支付房租直到找到新房客入住为止,但这一切全靠自觉吧,PM那边其实也就只有一个月的押金在手。。。

今天PM说派人去检查了一下房子的目前状态,反馈说保持得很干净,状态不错而且愿意配合居住期间带客人看房,对此正犹豫是否有必要在租客居住期间急于打广告,安排看房,或是应该等到租客10月下旬(说是25号交回钥匙)搬走后进一步收拾一下有个更好的状态再打广告看房,而这最快也要等到10月底了,是否更是进入租房买房的冰河期呢。。。。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