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1,即使住不长。但我要求签一年合同,中途搬家属提前解约,在下一房客入住后,即可停止合约停止付房租,无其它惩罚。

来源: 2025-08-25 10:16:4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2,可以考虑。主要问题是一方650信用刚属及格, 不足以提供额外加分,另一方500多很低。要接受这类申请,需要额外加分项,比如,收入稳定(退休金是),且交租历史好,背景干净(没有驱逐史,没有犯罪记录,按时支付率高,没有欠费记录)。即,需要额外做功课再判断和做决定。

3,这类申请,说的什么不必费脑子去猜。只看正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