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路上碰到的填掉的坑
各位大佬们分享一下碰到过的坑吧,可以给园子里的小伙伴们提个醒。投资风险无处不在,需要时刻警醒直到可以如老朽般躺平。
抛砖引玉下:
1 Title Insurance,直到真正全身心去做房地产的时候才知道Title Insurance的重要性。之前买自住房没有概念,总觉得Title Insurance保的是寂寞。直到有一天收到一封律师信,信中的律师说他代表某某某,这个某某某是我1年前买的一个物业原户主的私生子,他没有分到钱,现在来要钱。我不废话直接发给Title Insurance,他们分配了一个专员来负责跟进,我没做任何事情,6个月以后保险专员说他们没有收到这个律师的回复,案子结束。纯粹的碰瓷,还好买Title Insurance,不然是个扯皮的事件。
2 还是Title Insurance,审核文件的时候要注重看Excultion,尤其是Schedule B。里面会列出不保的内容,有不懂的要弄懂,没人会提醒你,你的经纪人也不一定懂里面的条条框框。在一个不错的社区买了一块地,自带所有设计和市政府的施工证,只要建起来不愁卖不出去。过户后不久邻居说你的地不能建2套房,我说我都有市政府的施工证啊,律师说你仔细看Deed of Restriction(100年前的文件,有些字都看不清楚了),里面只允许你建一套,市政府不负责审查这个文件。那我就找title insurance,人家把Schedule B拿出来清楚列出这一条,自己不看只能自己吃进,好在当时市场好,原价卖给了一个愿意建独立别墅的建商,没有亏钱。
3 买了地设计师做完2套房的设计去申请施工证,政府说你不能把房子建在市政设施上面,重新改。我跟设计师仔细查了所有文件,没发现有任何问题啊,我们的房子都建在市政设施easement之外啊。让Surveyor去,发现市政府在80年代做市政设施的时候贪图方便,没有安图施工,设施建到划分的easement外面去了。如果不动就是只能建1套房,损失大几万;如果移动市政设施也是大几万。晕死,后来跟律师工程师一通商讨以,找到合理的理由发了律师函给市政府,市政府无条件重新做了市政设施也批准了我们的2套房设计。我们把损失降到最低。
咱在做项目,做房产的时候,要有一颗大心脏,同时在买入房产的时候预留足够的金钱空间。
除了咱自住房,Always love the deal, not the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