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卖房合同被毁约,招租一周收到租客申请,两娃带40镑的牧羊犬,犹豫中。。
坐标佛州如今已由热门区变为甩卖区,上个月挂牌出售两周后来了个offer进escrow后被莫名在规定期限内被取消,定金也没能要回,听从坛里的大侠们和经纪的意见,决定同时挂牌出租,正好一周后收到一个租房申请,年轻的夫妇(老公黑人老婆白人)有两娃和一条40镑的牧羊犬,PM查了一下最近几年租房记录还可以,最近一年租房的租金和我目前招租的租金相差不大,所以想换条件更好的大房居住,就是信用分数只有650不到(据说4-5年前曾经有信用卡违约的记录和近期学生贷款有一笔延迟还款),而且有条40镑的牧羊犬,虽然同意支付600的pet fee以及一个半月的押金,但还是有点犹豫,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如何-是直接答应租给这对夫妇吗还是继续等待更好的租房申请者或是买房的offer?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