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你把买房的首付和已还贷的本金部分全部送给了朋友,并且,将在未来十年二十年花在这房上的心思都无偿地送给朋友。

来源: 2025-06-18 12:06:3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若这是刑期,有朋友替你受刑可称“朋友”,若是生意,有人掠你财产当称为“强盗”。 哈哈

说的更清楚点,若你那里的房价大跌,确实跌得比首付还多,你朋友的想法倒是考虑了双方利益,至少有救你出坑的一面。

这个帐绝大多数人不会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朋友或许也在其中。他/她只是不会算账,不是设计局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