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建议:关于month to month

来源: 2024-10-29 18:30:4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刚接手的房产,之前的房主将其租给了一个政府部门。一年前租期到期,但续租时未签订正式的租约,仅有一封邮件提到准备续签至2024年12月底。原始租约中只说明租期结束后将按月租,但并未明确终止租约需提前多久通知。租约中提到如有特殊原因,承租方可提前60天通知房主终止租约。现在对方突然提前30天通知要搬走,打乱了我们的计划。这种情况合理吗?按月租赁是否可以仅提前30天通知终止?

有argue的必要吗?是不是也没有胜算? 主要是面积比较大,租金有$8000。

 

谢谢各位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