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天在亚特兰大远郊买了个新房,是个好学区的,PM找了个医生,自己正在盖房,说只租一年,那时候没有好的选择,就从了。
结果那个新房没有按时完工,要延到8月底。那里学区8月初就开学了,九月不好租。但是我觉得不给他们延好像不合适,只加了一百块让他们住到八月底。
结果搞了快两个月,市价2200的,降到1945才租了,要11月15号才搬。晕死
大家说说看,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才能既不亏待自己,又不被人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