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了破产倒闭的房子后(当时房主还住在里面)。赎回期结束如何同还住在里面的前房主交涉?是自己一个人去的吗? 可以去警察局请求派人同自己一起去吗?网上说可以答应出搬家费来换取前房东尽早搬出去和不破坏房子。 谁有这方面的经历可以分享?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