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关于 3 Day Notice

来源: 2024-01-19 14:01:4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有一家房客,住了几年一直相安无事。今年1月份突然没有付房租,从1月5日至9日,短信、电话、电邮都联系不上。1月9日晚上带着3 Day Notice to Pay or Quit登门,发现房子里是有人的,敲了20分钟的门,然后房客出来开门了,然后马上随手把门带上,出到屋外,跟我在屋外对话。说是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决定搬家离开这个社区,正在另外找寻、申请租房。

问他:打算什么时候搬走,说是:正在找,还没确定日期。

问他:为什么短信、电话、电邮都不回复?说是:有收到,但不知道怎么回,就干脆不回复了。

问他:1月份的房租总得付吧?说是:钱要留着付申请费和新的租房。(因为是多年房客,目前的租金比市场价低了20%+)。

只好拿出准备好的3 Day Notice,交给他。

3天之后,1月12日,再次发电邮询问是“交租”或“搬走”或File Eviction?然后就交来了一半的房租,说另一半过几天交。我告知另一半延一个星期,1月18日交。

1月18日,没有交另一半的租金。发信息询问,又是完全没有回复。

请问,这种情况(即,房客在3 Day Notice后付了一半房租),那么1月9日发出的3 Day Notice to Pay or Quit,仍然有效吗?需要重新发出3 Day Notice吗?

或者如何处理更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