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形式,只能说不nice,只能“算是”遇人不淑。法律上没毛病,自己签字同意把奖金给agent.
从整个事态看,LZ也并未吃亏,房是心甘情愿要买,价是愿意接受的,奖金并非自己额外掏钱,只是气不顺。进一步说,也是对市场不够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