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年好,在给母亲填130的表格,其中一个问题:
Have you ever before filed a petition for this or any other alien?
这个问题的意思是说,我曾经给这个人申请过或者其他人为这个人申请过? 还是说, 我曾经给这个人申请过或给其他人申请过?
因为下面单独有个是说给其他亲戚提交过也要写出名字,所以我觉得上面应该是说 “我曾经给这个人申请过或者其他人为这个人申请过?” ,不知道对不对。否则没有必要问file的时间和结果?
如果是第2种理解, 我已经给我姐姐交了I-130,所以我应该是写yes,那个result怎么写呢?刚交表没有多久能算approve?
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