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两个关于美国遗产继承税的问题

来源: 2019-09-01 21:58:4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假设一对中国国籍的夫妻(本帖所涉及的人都不是美国纳税居民),在美国股票公司开设一个joint账户,如果其中一方去世,是不是只要把其中一人的名字从账户里去掉,就可以了?还是需要设立书面遗嘱给美国股票公司看?

如果这对夫妻去世,他们的孩子是第三国国籍,也不是美国纳税居民,继承他们股票账户里的资产,假设资产数额超出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他/她是否要向美国缴纳遗产税?

谢谢懂行的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