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将改革《入籍法》 投资移民须有真正贡献

来源: 13578 2013-10-17 15:43:2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619 bytes)

(转自明报)加拿大联邦政府昨日公布施政报告,强调为保护加拿大国籍应有价值,将改革《入籍法》(Citizenship Act),并指改革内容之广泛,将是超过30年以来的第一次。专家预测,移民部有可能重启2010年大选前已完成的《入籍法》修正草案,重大改变包括监管入籍顾问、将入籍造假罚款提高至10万元,以及明确定义必须在加拿大居住满3年才能入籍等。

施政报告提到,「加拿大人了解国籍不应该只是一本被方便取得的护照」,又说「公民权是代表相互责任的一种誓言,对已在我们历史扎根的价值,有一种共同分担的承诺」。在有关改革联邦投资移民计划时,报告指出,「我们将对计划进行改革,以致申请的投资移民,在得到加拿大给予公民资格之前,必须作出真正贡献」。

施政报告预告《入籍法》将进行超过30年以来最广泛改变,引起移民律师们热议。

移民律师辛湉王(Steven Meurrens)指出,移民部在2010年大选之前,已提出C-37《入籍法》修正案,但大选后该法案一直搁置,但由前任移民部长康尼开始的修正《入籍法》的决心,联邦政府似乎未改变过。

他提到,施政报告提到将改变《入籍法》,他认为保守党仍将以C-37法案的内容作为基础,重启C-37法案的可能性最大。

C-37法案主要修法内容包括:首度规管入籍顾问,规定入籍顾问必须考牌,具有合法资格才能协助入籍申请;大幅提高入籍造假的处罚,从现行罚款最多1000元、入狱最多一年,提高至罚款最高可达到10万元,入狱最多5年,罚款等于提高100倍;以及明确定义4年居住3年的定义,限制人必须在加拿大实际居住满3年,少一天即不能申请入籍。

此外,C-37法案还对取消国籍的程序作出简化,让违反《入籍法》的人士,国籍易被取消。

针对何时移民部会推动修改《入籍法》,以及可能的细节,移民部发言人梅纳德(Kevin Menard)指出,有关《入籍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移民部将在适当时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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