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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7-05-22 10:29:1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的PERM刚批,perm递到dol的日子是2017年3月(将来的PD?)。
PERM是按照EB2的标准做的。现在准备file I-140,下周律师要和谈一下几个options,所以有几个问题想先请教您,好有个底:

1. 我是应该file EB2 还是 EB3?
-
I cannot  make the decision for you.

2. 如果现在只file一个EB2,将来看排期再file一个EB3的申请,这是大家说的降级吗
?-Yes.
还是说新申请一个EB3和降级是不同的概念?


2.1 这样的话,那是原来EB2(假设已批准)自动撤销了吗?
-No.
还是EB2 和 EB3 同时排队?-
Yes.

2.2 看排期降级的时候,PERM180天的有效期十有八九已经过期了,那时还能再递一个
EB3吗?-No.

3. 我的情况现在可以同时file EB2 和 EB3,同时排队吗?

移民局允许吗?
-No.

会搞乱吗?


3.1 如果同时file EB2 和 EB3,可以只追加EB2一个的PP吗? 

4. uscis之前还出台了一项140批准180天后,PD近似永久可保留的新规。但是我记得在
这个规则出台之前,1

40批准之后,PD也是可以锁定的。
-Still the same.

找到新雇主,还是可以通过新

办PERM来relink原来的PD,那这个新规是改善了哪一方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