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 I-140. 今天收到RFE, ABILITY TO PAY
2007 年4月递的140. 今天收到RFE, ABILITY TO PAY。
1、成立十年的小公司,员工一直在六到十个之间;
2、2005年初申请LC时,我这个职位的工资(preferred wage)大概是不到30K,我的工资当时定的是65K.远远高于PW。
3、直到今天,我的工资还是65K.我有所有的PAY STUB 和W2.
4、公司是搞零售的,营业额这么多年是每年小幅度增长中,赢利为负或小正(可能有报税的考虑)。
大家帮忙看下,我怎么才能做得更有把握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