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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 类包括: 拥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位的职业外籍人士, 和那些在科学, 艺术, 或商业领域因为具有特殊才能而有可能对美国在经济, 文化, 或教育利益及繁荣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
1. 对于拥有高等学位的职业外籍人士,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 即可递交申请: 所从事的工作要求高等学位(大学学士以上, 不含大学学士学位), 而且该外籍人士拥有高等学位.
申请必须包括证明性文件, 如:
-证明该外籍人士拥有美国高等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的官方学位证明, 或者
-证明该外籍人士拥有美国的学士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的官方学位证明, 并且有一封前任或现任雇主的证明信, 证明该外籍人士在取得学士学位后, 继续在本专业有至少5年工作经验.
具有硕士学历,十五年工作经验
2. 在美国健康和公共服务部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所规定的缺乏医疗服务人员的地区行医的有行医资格的外国人, 也符合EB-2类的要求.
3.1 一个由学院, 大学, 学校, 或其它研究院所颁发的能证明该外籍人士在其特殊才能的领域拥有学位的证书, 学位证明, 证书, 或其它类似证明.
国内硕士学位学历
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工程师证书
工资单,工作合同
3.5 职业协会的会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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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级刊物发表两篇
获得国内专利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