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申请过程中是否一定要为雇主工作?

申请人的情况:

1. 申请人是加拿大公民,住加拿大.

2. 申请人在A公司工作四年, A公司sponsor绿卡. 申请人的PERM140都已经批准.

3. 申请人2008底被A公司LAYOFF, 后在一个月内找到现在的公司B(H1-B visa)工作至今.

4. 现排期已到,准备递交Consular Processing(CP).

5. 现在A公司有意请申请人回去工作,并同意提供CP面试所需的job confirmation letter.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申请人继续留在现在的公司B,CP面试时是否有风险?有人告诉我: consulate have more scrutiny when your sponsor of green card is not your current employer.

2. CP面试时会查什么文件? 过去5年的Payroll?

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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