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I-140已批.原想申请EB-2并以EB-3优先日期(2004年10月)递交I-485.六月中排期当前后,六月底递上I-485.为申请EB-2,广告已打完.如继续申请PERM(EB-2)并以EB-2 递交I-485,对早日获得绿卡有何利弊? 若十月排期倒退后,已收的申请审理是按收件先后次序呢?还是按CUT-OFF 日期?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