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律师希望小弟递交一个公证过的前老板的推荐信,以表明我在欧洲的工作经验和内容。 请问这有必要吗?对申请有帮助吗?帮助大吗? 我的情况是EB2,在欧洲工作快一年,在美国刚工作四个月。如果办公证帮助不大,我确实不大想麻烦我在欧洲的前老板再去帮我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