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时申请了EB-1和NIW,但是只收到一个NIW的收据,几个月了那个EB-1的收据仍然没有来。我的律师说可能是邮寄时放到一个口袋里面,移民局的人没有发现第二个材料。律师给移民局写过信,但没有回信,好像律师也没有别的办法。 哪位有好的建议,我或者我的律师能怎样做使移民局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