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下午打了电话要求interfiling. 移民局告诉我一定要employer或者律师打电话才可以,因为我刚批的140是Eb1-b申请, petitioner是employer。换了几个officer都是同样的结果。 我是DIY的,没有律师。HR的人估计也搞不懂,而且向来不愿意多做事情,指望他们打电话不太现实。 所以再次来请教8老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