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递交I140.今天早上收到电子邮件通知说 I-140 RFE。具体要收到邮件notice才知道。 忐忑不安,恳请各位点拨: 1)回复RFE时,除了要补充的内容外,还要把曾经第一次交的材料一起再交一遍吗?也就是说,RFE材料必须比initial review的材料还多吗? 2)有人说补充的材料和成就必须是在I140递交那天之前成立和实现的。之后的新成就不能用了吗? 感谢大家帮助。